4月1日,鄭州大學官網發布關于何某峰擾亂核酸檢測現場秩序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
4月1日,鄭州大學官網發布關于何某峰擾亂核酸檢測現場秩序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經學校研究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何某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給予何某峰行政記過處分;責成學校相關部門取消何某峰年度所有評先評優資格;對何某峰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通報稱,2022年3月30日下午,鄭州大學南校區核酸檢測現場發生一名教師擾亂核酸檢測現場秩序情況。事件發生后,鄭州大學立即成立調查組,依法依紀依規對該事件開展調查。
調查情況顯示,何某峰,男,中共黨員,河南寶豐人,1978年10月出生,現為鄭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師。
經調查,3月30日中午,何某峰在隴海路某飯店就餐并飲酒,違反學校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下午3時左右,在鄭州大學南校區操場核酸檢測點,何某峰因插隊對一名正常排隊教師進行推搡、腳踢,擾亂現場秩序。該教師現場報警,后雙方在派出所達成和解。事件發生過程中,何某峰并未與現場志愿者發生肢體沖突。
通報稱,在當前嚴峻復雜的疫情形勢下,學校反復強調疫情防控紀律,何某峰作為一名黨員教師,在核酸檢測現場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對何某峰作出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何某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給予何某峰行政記過處分;責成學校相關部門取消何某峰年度所有評先評優資格;對何某峰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通報指出,學校各單位、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深入開展以案促改,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全校教職員工要以案為鑒、吸取教訓,嚴守黨紀國法,遵守校紀校規,切實履行好疫情防控的責任和義務,共同維護校園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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