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記者從江西省贛州市“五型”(學習型、服務型、效率型、嚴謹型、和諧型)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該市于都縣于都中學校長因違規收費問題被約談。
11月8日,記者從江西省贛州市“五型”(學習型、服務型、效率型、嚴謹型、和諧型)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該市于都縣于都中學校長因違規收費問題被約談。
10月16日,有網友在“問政贛州”平臺反映稱,“于都中學高三年級強制學生購買定位手表和電話卡,合計收費188元,請問是否合規?”對此,于都縣“五型”辦回復稱,本學期開學初期,電信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在學校對該業務進行了宣傳,并委托個別班級的班主任代收了部分家長自愿繳納的140元費用(該費用已在9月中旬組織清退);另據了解,該校高三年級在自愿的基礎上代收了18元/生的作業本費及30元/生的桶裝水費。
于都縣“五型”辦表示,反映于都中學高三年級強制學生購買定位手表和電話卡并收費188元的問題與事實有出入,但該校代收“智慧校園卡”服務費、作業本費和桶裝水費的行為均違反收費政策。對此,于都縣教科體局對該校校長進行工作約談,責成其加強政策觀念,督促相關年級組將違規收取的費用予以清退,并就類似違規收費問題舉一反三自查整改;此外,責成于都中學向于都縣教科體局作出書面檢查。
記者了解到,此前,為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江西省發改委、省教育廳聯合出臺《江西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明確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與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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