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案今天判決:哈佛的多元化錄取政策符合憲法規定,保證哈佛學生的多元化依賴于“考慮種族因素”的錄取政策。
哈佛案今天判決:哈佛的多元化錄取政策符合憲法規定,保證哈佛學生的多元化依賴于“考慮種族因素”的錄取政策。
美國華人
撰文:天邊
(Photo Credit to Citizen59 | Flicker)
歷時久已,受到全美特別是華人社區高度關注的“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起訴哈佛歧視亞裔學生一案,今天由一直負責審理此案的聯邦麻省地區法官Allison Burroughs做出判決:哈佛的多元化錄取政策符合憲法規定,保證哈佛學生的多元化依賴于“考慮種族因素”的錄取政策。她駁回了“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稱哈佛錄取中施行種族歧視的不實指控。
Burroughs寫了長達130多頁的判決書,她認為哈佛“考慮種族因素”的錄取政策,在現存社會狀況下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它確保大學能給學生提供一個多元化的氛圍,以促進學生的學習,提高學術水平,鼓勵相互之間的尊重與理解。
法官認為,哈佛錄取過程合法合理,符合嚴格的法律標準。盡管現行的錄取政策不盡完美,但目前來說它是最好的錄取政策,也許有一天大學錄取會完全拋開種族這個因素,但那天還沒有到來。
Burroughs法官認為,錄取并進入哈佛的學生將在一個有著多元背景、信仰和經歷的學生群體中度過學習生活,他們將有機會超越種族界限,相互了解和學習。正是這樣的哈佛和美國社會的其他機構、團體,將促使我們達到一個境界,到了那一天,種族只是一個存在,但不是決定性的存在,只是目前我們還離那樣的境界還有一段路要走。就目前來說,不管哪一方都沒有找到一個替代的錄取政策能夠在不損害其他目標的情況下來實現多元化這個至關重要的目的。
代表亞裔狀告哈佛的保守派人物Edward Blum多年致力于推翻最高法院1978年的判例及平權法案,從2014年就開始了這樁訴訟,近幾年他得到大批華裔的支持,力量倍增。他堅稱他們一方提供的庭審材料和陳述揭示了哈佛錄取對亞裔申請人的系統性歧視,但在庭審幾周內,并沒有他們代表的亞裔學生出場,而哈佛一方有多名受益于多元化錄取政策的亞裔學生出庭作證。Edward Blum早就聲言要把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支持AA的社會各界人士擔心,如果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就目前大法官的組成來看,AA的命運將走向何方,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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