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末,邁瑞醫療、深圳招行等名企,突然爆出和百名應屆生解約。本以為落定的工作,突然就要泡湯。這讓很多同學不禁緊張起來。迫于鋪天蓋地的輿論壓力,不少解約風波最終得到了妥善處理。但相較于企...
2018年年末,邁瑞醫療、深圳招行等名企,突然爆出和百名應屆生解約。
本以為落定的工作,突然就要泡湯。這讓很多同學不禁緊張起來。
迫于鋪天蓋地的輿論壓力,不少解約風波最終得到了妥善處理。但相較于企業,求職者們始終處于弱勢。
如何在校招中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看待企業這一次的失信行為,也給應屆生們上了殘酷的一課。
Part.1應屆生被解約風波
2018年12月28日,醫療器械行業的龍頭企業邁瑞醫療,突然和2018年參加秋招應屆生解約。
根據《中國基金報》報道,一位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的學生說,9月份參加了秋招,兩輪技術面試后拿到offer并簽約。
但是在12月28日,HR先是解散了各個城市的新員工群,而后是電話通知:公司業務調整,要和你解約,節后會發解約通知書,支付賠償金5000元。
只是5000元的賠償金,既不能平息同學們的憤怒,也不能補償同學們在“求職季”的損失。
(新浪微博/截圖)
被解約的同學們在知乎上發起了聯盟,積極維權,根據統計,全國被邁瑞解約的人數在200人以上。各個地區的實際解約比例都超過了50%。被解約的同學中,80%是碩士研究生,不乏985、211的名校畢業生。
(知乎/圖)
最初,邁瑞醫療回應稱:新員工尤其是應屆畢業生短期內無法勝任和匹配業務需要,為了保障公司持續穩健發展,不得不做出解約決定。
可對于許多應屆生而言,都是看中了邁瑞在醫療器械領域的實力,甚至拒絕了其他公司的offer,簽署了協定。如今秋招已結束,春招已沒有太多好公司與機會。
1月10日,邁瑞醫療終于就解約事件致歉,稱就業協議有效,歡迎應屆生按原計劃報到。
(邁瑞醫療官方微信/圖)
另一邊,一些同學在知乎上發帖爆料,招商銀行深圳分行的秋招中,HR原本口頭承諾的錄用,也突然放了鴿子。
12月21日,部分同學通過招商銀行深圳分行的校招后,打算毀約了上家公司的三方,和招行簽約,也和HR反復溝通,確認了操作流程。
然而等到12月27日晚,HR卻突然改口,以材料寄送時間截止為由,拒絕了錄用。
(新浪微博/截圖)
剛解約了上家,下家卻沒了著落。再加上口頭承諾沒什么效力,也難以維權。
迫于鋪天蓋地的輿論壓力,招行深圳分行最終也表示,重新接手被拒絕錄用的同學們。
part 2這屆找工作,怎么這么難?
盡管同學們經過不懈斗爭,終于重新挽回了offer,但還是讓人不禁感慨:這屆同學找工作,怎么這么難?
根據教育部統計,2019屆中國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預計高達834萬人,再創了10年來畢業生數量最高值。
而另一邊,則是就業市場的大幅度縮招。
根據智聯招聘平臺的大數據顯示,2018年第三季度,IT互聯網行業招聘職位數比去年同期少了51%,連續兩個季度出現需求負增長。
(視覺中國/圖)
嚴峻的就業形勢下,應屆生們自然也首當其沖。
畢竟實習生和應屆生,比起經驗豐富的員工來,培養成本大,也很難在人員減少的情況下,扛起整個部門。
對“解約應屆生”的企業來說,盡管被百般聲討,品牌形象、企業信譽度上嚴重受損,可依然抵不過市場預期和調整。
對意氣風發的應屆生們來說,剛畢業就經歷這樣的社會第一堂課,也難免殘酷了些。
有些同學認為“未來就此被毀了”、“難道我們的未來只值5000元”,堂主覺得,也不必把這次風波看成毀滅性的影響。
對于有實力的人來說,這也只是前行路上的一點坎坷。
身為應屆生,更要好好沉淀,修煉內功。迎接下一次的挑戰和機會,爭取在春招中收獲滿意的offer。
part 3參加校招,如何積極維權?
關于offer、三方、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堂主也帶幫助大家梳理了一下。
手握offer就萬事大吉?
offer一般是單位提供給你的一個錄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給你,要求你在上面簽字,表明你接受對方的錄用意向,愿意到單位工作。實際上相當于個人和企業簽署的一個合同。
由于offer只是你和公司之間的錄用意向,并不涉及學校,所以,對你的約束力不大,同樣,對公司的約束力也不大。
三方協議有多重要?
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與單位、學校簽署的正式協議,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簽約形式。
學生與單位簽署三方協議后蓋章后,須將其中兩份三方協議交至學院學校處。三方協議會影響最終報到證與檔案等的調動。
此外,如果你跟企業簽了三方協議,他們想悔約,拒絕你的Offer,你就可以向企業要求賠償,前提是你要保留書面形式的證據。這時,三方協議就是很好的維權依據。所以,三方協議不能怠慢必須引起重視。
勞動合同≠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絕對不能替代《勞動合同》,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如果畢業前,你已經和企業簽訂過《三方協議》,切記畢業后,一定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此外,還沒拿到畢業證同學仍屬于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此時只能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書,并非勞動合同。
告訴堂主,你怎么看“應屆生被解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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