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00元貸款要還1.7萬元,為了還新貸款又繼續借貸……深陷各種校園貸款的女大學生王某最終因實在無力還債,盜竊養母7萬元。昨日上午,王某被控盜竊罪在密云法院受審。庭后母女相見,兩人泣不成聲。記者了解到,兩人已解除收養關系,案件將擇日宣判。
王某說,從母親處拿的6萬元用于還貸,剩下一萬買了機票去南京,找男友玩了。而李女士發現女兒離家期間,又有新的債務追來,“氣得臥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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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王某被控盜竊罪在密云法院受審,她流淚向母親致歉。
借3000元貸款要還1.7萬元,為了還新貸款又繼續借貸……深陷各種校園貸款的女大學生王某最終因實在無力還債,盜竊養母7萬元。
昨日上午,王某被控盜竊罪在密云法院受審。庭后母女相見,兩人泣不成聲。記者了解到,兩人已解除收養關系,案件將擇日宣判。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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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乖乖女學校“大姐大”
昨日庭審現場,穿著黑色衣服的王某不斷哭泣。當法官提到“母親含辛茹苦養你”時,她哭著說“我對不起媽媽,知道她養我不容易”。
檢察機關訴稱,2017年7月至8月,王某多次通過微信轉賬,秘密將養母李女士綁定微信的銀行卡內存款轉入自己賬戶,共盜得7萬元,用于償還“校園貸”。
李女士不解的是,家里的乖乖女為什么會盜竊?
她清楚記得,1998年4月下旬的晚上,去朋友家途經密云區某橋附近時,撿到被棉被包裹的棄嬰。
“棉被臟兮兮的,什么信息都沒留。”看孩子可憐,李女士將棄嬰抱回家,邊撫養邊登報找孩子親生父母。直到半年后,孩子會叫“媽媽”,她再也放不下了。
雖然有女兒,李女士還是決定留下這個棄嬰,通過社會福利兒童收養部門送養的方式,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并取名。
她對身世可憐的小女兒格外疼愛,讓孩子學跳舞、輪滑以及各種補習班,如今王某已是舞蹈十級。2009年丈夫因病去世,治病期間花了很多錢,面對巨大的家庭變故,李女士都沒放棄過養女。
“當時拿2600元的月薪,為了養一家老小,我出去賣雞蛋、推三輪賣菜、打工,又開了小飯桌。”李女士泣不成聲,她覺得小女兒一直很乖,也考上了大學。
大學期間,她每月給養女生活費2000元,有時2400到2500元,已經參加工作的大女兒也會給妹妹零花錢。開始生活費是一下打過去,李女士后來隱約發現小女兒花錢太沖,就每周打500元,還囑咐孩子“外邊有天大的事情都跟家里說,別學壞”。
事后,她去了趟學校,才得知家里的乖乖女卻是“大姐大”,同學、老師反映,王某在學校總是吆五喝六,出手闊綽。王某也說,自己缺錢了不會和同學借,而是找網絡平臺貸款,愛面子、奢侈是其“借錢也要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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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貸還舊債欠款十余萬
法官和李女士追問,為什么最初三千元的借貸,會滾成十余萬?
王某說,在南京上大學期間,因一次同學聚會,自己醉酒到醫院洗胃,跟同學借了兩千多元醫藥費。“怕媽媽和姐姐擔心,不敢跟家人要錢”,于是上網搜索校園貸款的APP,貸了三千元還給同學。但對方通過協議讓她連本帶利還1.7萬元,她同意了。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上述APP為“名校貸”。一位曾在該平臺貸款的用戶稱,貸款1萬元會先扣除兩千咨詢費,實際到手只有八千,還款則連本帶利1.2萬元甚至更多,“是個深坑”。
為了還貸款,王某就從別的地方繼續貸款兩萬元,又欠下更多的本金和利息,直到案發她稱已經舉債十余萬,無論如何也還不起了。
在這些債務中,王某說自己共到手三四萬,錢都用來娛樂、給男友花費等。她提到,和男友交往期間所有費用都是她花,后來男友才知道是貸款。
李女士也知道女兒交了男友。上大學后,王某一次放假帶男友回家,她覺得女兒長大了交友很正常,還帶孩子們去密云古鎮玩。當時她并沒有想到,女兒一直在為這個男孩花錢。直到王某出事休學后,她和大女兒去學校收拾房間發現女兒給男友買的兩雙鞋,一雙五千多元。
“校園貸”的事,王某一直沒對家人說。去年暑假,王某回到家中時已欠下十余萬貸款,對方威脅如果還不上就去家里要賬。事發當晚,被債主逼得太緊,又不敢跟母親提借款的事,王某想到偷錢。她把母親銀行卡綁定手機,猜出付款密碼,給自己轉賬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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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養母財物母女解除關系
李女士發現錢丟時,曾詢問王某,在其始終不承認盜竊的情況下報警。經警方確認,犯罪嫌疑人就是王某。
至此,她才知道女兒有巨額債務,這時債主也追到家里。“每天不下四五十個要賬的。”擔心女兒前途受影響,她先到公安機關撤案,后給女兒辦了一年休學,集中處理債務問題,也希望女兒有所改進。然而,李女士替女兒還了18萬貸款后,王某“跑了”。
王某說,從母親處拿的6萬元用于還貸,剩下一萬買了機票去南京,找男友玩了。而李女士發現女兒離家期間,又有新的債務追來,“氣得臥床不起”。
今年1月,她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和養女的收養關系,并在公安機關取消了撤案申請。“我覺得孩子稀里糊涂的,自己都說不明白怎么回事。”李女士痛苦地說,感覺女兒交友不慎,可能被騙,如今已無法追究,只希望她認真改過。
檢察機關認為,王某偷刷銀行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以盜竊罪對其提起公訴。同時王某有自首情節,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盜竊養母財物,屬于偷拿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物。公訴機關建議判處王某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可適用緩刑。
庭上,李女士出示了諒解書,想給女兒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當法官問到解除收養關系會否對養母有怨恨時,王某哭著說,“我會好好孝順母親,她就是我的媽媽。”
法庭最后母女相見時,兩人泣不成聲。“我真的知道錯了,之前沒想到會這么嚴重,感謝母親對我19年的照顧,我知道她的不容易,以后會好好努力彌補她,照顧她。”王某懊悔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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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學生“校園貸”成被告
借錢買高檔手機、電腦、電動車后卻還不起錢,1月以來,廣西南寧西鄉塘區法院陸續受理廣西柒零肆金融投資有限公司(簡稱704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上百學生因未償還借款成為被告,卻無人應訴。
法院高新法庭庭長黃支革表示,法院已受理122起,還有200多件等候立案。
多名辦過借貸業務的同學稱,公司宣傳免費贈送手機電腦吸引學生,后告知必須通過兼職換購,即簽貸款合同用工錢還款,但提供的兼職非常少,根本無法完成。也有學生還款提示失敗,兼職記錄莫名消失,卻在一段時間后被通知還高額逾期費。
一名學生提到,借貸年利率超100%。對此,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介紹,民間借款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此外如有學生主動還款時被退回,屬于不良商人的惡意行為所致,學生有權拒絕無法還款后的利息。
“704校花”官網已無法訪問,APP頁面均為空白。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回應,因業務調整,該業務暫停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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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訪
高利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近年來,大學生因賭博、整容、高消費等貸款,欠下高利貸無力償還的情況屢見不鮮。去年9月6日,教育部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密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杜娟介紹,大學生突然到了新環境,遇到消費、交友和借款問題缺乏處理經驗和理智。而王某只用學生證就能借下巨款,說明放貸人掌握大學生弱點,知道即便學生無力還債,家長仍會還錢。
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稱,國家對借款利息有規定,年息24%、月息2%以下受保護;年息24%到36%為自然債務,如借貸雙方愿意是可以的;但年息36%、月息3%以上不合法,如果拿高利貸借款合同打官司,法院會認定無效。
包華補充,很多大學生為滿足奢侈生活和不良嗜好,規避正規的金融貸款途徑,尋找私人高利貸,從而也規避了制度的保護。此外相關職能部門需要對校園貸的入口合理把關,適時糾偏,“該引導的引導,該處罰的處罰。”
原標題:女大學生為還校園貸盜竊養母7萬元,氣得養母要解除收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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