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被執行人走進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遞交了書面申請,表示自己已經付清了欠款,請求法院盡快解除限制消費措施。原因是他的孩子正面臨小升初,而自己作為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怕影響孩子參加民辦學校小升初“搖號”。
小升初“搖號”在即,一名被執行人擔心影響孩子入學,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并向法院書面申請解除其消費限制措施。
“我孩子名叫××,在西安市蓮湖區××學校就讀,現面臨小升初。我欠××相關費用已付清,申請法院解除消費限制措施,不要對孩子上學產生影響……”日前,一名被執行人走進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遞交了書面申請,表示自己已經付清了欠款,請求法院盡快解除限制消費措施。原因是他的孩子正面臨小升初,而自己作為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怕影響孩子參加民辦學校小升初“搖號”。
據了解,2010年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并于2015年7月22日修改施行。其中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多項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其中一項就是“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4月28日,西安市民辦初中招生入學政策正式發布。2018年西安民辦初中實行免試入學,按計劃數招生,依法保證民辦學校招生權,通過電腦隨機派位(俗稱“搖號”)與面談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報名前需先接受資格審查。
蓮湖法院法官介紹,因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法院依法解除了對其的限制消費措施。
法官提醒,限制消費人員的子女如果想入讀民辦初中,本人必須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否則一經查證,法院將向教育部門及學校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其子女將不能通過小升初資格審查,不能參加電腦“搖號”。即便子女僥幸入學,或者已經就讀民辦初中,法院也有權令學校將其退學,轉入公辦學校就讀。
原標題:西安“老賴”害怕影響孩子小升初 搖號前主動還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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