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
2月2日,記者從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獲悉,為進一步減輕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負擔,支持做好202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做好2024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
根據通知,將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同時,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定,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
此外,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應按照調整后的貸款安排報送征信信息,已經報送的應當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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