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加強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以保障兒童和學生健康安全成長。
蘿卜刀、激光筆、水晶泥等這種存在質量安全風險的兒童和學生用品,今后不得在營銷時宣傳暴力內容和做錯誤的誘導性示范……1月18日,新京報記者獲悉,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加強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以保障兒童和學生健康安全成長。
“公告”依照《產品質量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等規定要求,從銷售行為、教育引導以及監管執法等方面作出規定。其中,要求兒童和學生用品生產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號)和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標簽標識中明確產品適用年齡、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監護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項,并在標簽標識或包裝上的顯著位置標注。
此前,蘿卜刀、激光筆等用品的宣傳行為曾被家長詬病,新京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網絡上普遍存在的“拿著小刀戳戳戳”的視頻,有家長表示擔心孩子使用風險。這一擔憂如今得到回應,“公告”表示,電商平臺應當加強對平臺內兒童和學生用品經營者的檢查監控,禁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品。對使用時存在安全風險或易引發暴力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以及類似新產品,如圓珠筆刀、蘿卜刀、激光筆、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兒童真煮廚具等,不得在營銷時宣傳暴力內容和做錯誤的誘導性示范。對校園周邊商鋪銷售可能存在質量安全風險隱患的兒童和學生用品,市場監管部門要實施重點監管。
“公告”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嚴格校園安全管理,加強宣傳教育,禁止學生攜帶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為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進入校園;與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產品質量安全教育,引導學生提升質量安全意識,自覺選擇符合標準、適合年齡階段、有益身心健康發展的兒童和學生用品。
在監管執法層面,“公告”表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生產銷售單位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將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納入監督抽查計劃,并將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時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大缺陷產品召回監管力度,確認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產單位主動實施召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兒童和學生用品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將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引導督促兒童和學生用品生產銷售單位依法生產經營,加強行業自律。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實際需要,及時發布社會關切的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風險提示或消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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