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重慶酉陽某中學強迫學生購買教育App“升學E網通”,每人收費580元,可用3年。新聞中家長群的聊天記錄顯示,一名老師在群里發布通知,@了群里所有學生家長,稱已將假期作業發到了教育App上,購...
近日,網傳重慶酉陽某中學強迫學生購買教育App“升學E網通”,每人收費580元,可用3年。新聞中家長群的聊天記錄顯示,一名老師在群里發布通知,@了群里所有學生家長,稱已將假期作業發到了教育App上,購買該軟件的規定是經過學校認可、在全年級學生中推行的,并特別提醒道:“請家長們盡快在優惠期積極報名,后面不再受理。”
對此,重慶酉陽縣教育委員會發布情況說明稱,經核查,“升學E網通”App中,課程資源、志愿填報、選課分科、生涯規劃等服務資源均為免費使用。老師要求學生利用假期在平臺學習相關課程資源并推送作業,也是平臺免費為學生提供的服務。除此之外,平臺還有部分個性化服務,使用費用為三年580元,采取自愿原則,學校不存在強制學生和家長購買的情況。目前,正根據學生意愿開展費用清退。
盡管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第一時間作出回應,但結合此前媒體曝光的內容來看,情況說明在某些關鍵問題上語焉不詳——既然一再強調老師使用的課程資源、推送作業都是免費服務,為什么還要提醒家長“盡快在優惠期積極報名”?而且所謂優惠,也是掃老師提供的平臺二維碼進行報名。由此不免令人懷疑,平臺與老師早已達成了某種默契:平臺收獲新的付費用戶、節省推廣費用;老師為平臺拉新,相當于做地推任務。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有家長在向當地縣教委投訴舉報后,遭遇班主任的“變相威脅”。網友發布的另一張截圖顯示,或許是有家長向當地教委會進行了舉報投訴,某老師在群中質問“是不是我班這兩位申請退款的家長告的?”說“舉報平臺還是會查出來的。”倘若涉事老師所說屬實,無疑令人細思極恐——家長申請退款,平臺管理員為什么第一時間通知老師?其中是否存在什么利益關聯?
早在2019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要求,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推薦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應當遵循自愿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對于承擔招生錄取、考試報名、成績查詢等重要業務的教育移動應用,原則上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自行運行管理。確需選用第三方應用的,不得簽訂排他協議,或實際由單一應用壟斷業務。
對照之下,不難發現涉事學校存在的悖論——如果“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升學E網通”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如果只是向學生及家長推薦使用,“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學校一邊深度捆綁日常教學活動,一邊宣稱采取自愿原則,問題是,家長真的有選擇權嗎?
“互聯網+教育”的背景中,各類教育App蓬勃發展,在提高教學效率和管理水平、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和興趣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強制使用等亂象也頻頻引發爭議。既然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表示“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不妨先從調查核實此次事件的每處細節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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