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意見相繼出臺。記者梳理發現,截至昨日,除延慶外15個區已發布非京籍兒童“五證”審核細則,部分區在“五證”審核細則上有所變動,要求有所提高。
2017年北京市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意見相繼出臺。記者梳理發現,截至昨日,除延慶外15個區已發布非京籍兒童“五證”審核細則,部分區在“五證”審核細則上有所變動,要求有所提高。
居住證明方面,各區嚴查“異形房”,明確指出,過道房、車庫房、 “開墻打洞房”、合租房等所開具的居住證明無效。
5月8日起采集義務教育入學信息
根據市教委工作安排,5月1日將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入學政策宣傳門戶,自5月8日起開始采集入學信息。
其間,京籍、非京籍兒童均需按所在區選擇入口,直至5月31日集中采集入學信息工作完成。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完成并不意味著適齡兒童信息采集徹底結束,錯過該時段可去各區相關服務窗口,登記信息。
與京籍兒童相比,非京籍兒童提交信息后,監護人(父母)還需持有關材料進行“五證”審核,審核細則涉及務工就業時間、社保繳納時間、實際居住情況等,各區不盡相同。
“五證”中暫住證變北京市居住證
市教委提出,非京籍兒童監護人持上述材料按規定時間提交信息后,需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后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
另外,由于今年9月30日前北京市仍在居住證制度過渡期內,居住證、居住登記卡和暫住證三證并存,因居住登記卡申領條件等同暫住證,市教委于2017年,把“五證”中原“在京暫住證”改為“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五證”指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證”審核部分細則
五證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全家戶口簿
●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和暫住證)
●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居住證明
●東城區:租住違規開墻打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證明無效。
●西城區: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為開具實際居住證明的依據。
●朝陽區: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人防空間、非合法建筑等證明無效。
●海淀區:租住違法建設房屋、辦公用房、地下室,過道房、車庫房、多人合租房等證明無效。
●昌平區: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形房、車庫、平房一間改多間,以及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等證明無效。
就業證明
●大興區、平谷區、昌平區: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均需在該區務工就業,并提供相關證明。
●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懷柔區、通州區、門頭溝區:申請人及其配偶至少有一人在該區就業,并提供相關證明。
●豐臺區、石景山區: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順義區:申請人或其配偶在該區自有住房,提供在京用人單位有關證明即可;在該區租房,則至少一方在該區就業,并提供在該區連續繳納社保證明,時限為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要求連續繳納無間斷,且補繳無效。
社保繳納
●海淀區:今年3月1日前(不含)辦理北京市社保參保手續,且今年3月到5月之間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該時間段內補繳的不予通過。
●東城區:在該區正常繳納社保(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2017年5月15日后補繳無效。
●通州區:申請人社會保險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間繳滿12個月。
●海淀區、石景山區、豐臺區:每年對在校生父母務工就業證明進行動態審核,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就讀初中。
【居住證明】
“開墻打洞”等違建房居住證無效
今年市教委明確提出“幼升小”要加強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核查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新京報記者梳理15個區的非京籍兒童入學“五證”資格審核發現,在過道房、車庫房基礎上,“開墻打洞房”、合租房等也被列入入學資格審核“黑名單”。
例如東城區教委對于實際居住地標準明確,租住違規開墻打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開具的證明無效。
這一要求也體現在申請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中,東城區提出,如果申請人或其配偶為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營業執照,經營地房屋為正式建筑,在違規開墻打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內經營無效。
租房時間要求多為半年到一年之間。
大興區還對自有住房提出時間要求,明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17年8月31日前為準)。
【就業證明】
昌平等區要求父母均在該區就業
“五證”中的“務工就業證明”,涉及勞動合同、個體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社保繳納時間等。
與往年相比,今年各區對父母務工就業證明有了更明確要求,大興區、平谷區、昌平區提出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均需在該區務工就業,并提供相應證明。
不過,如果申請人在京工作并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且在昌平區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也符合昌平區提出的務工就業要求。
東城、西城、朝陽、懷柔、通州、門頭溝等區則提出,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至少有一人在該區就業,并提供相關證明。
相對而言,豐臺和石景山“最寬松”,僅提出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務工就業證明。
有些區依據房產對務工就業證明進行區分。順義區提出,申請人或其配偶在該區自有住房,提供在京用人單位有關證明即可;在該區租房的,則至少一方在該區就業,并提供在該區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時限為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且補繳無效。
【社保繳納】
部分區連續繳社保指定“時間段”
社保繳納時間并要求在該區繳納,也是近年來“五證”審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多年來各區對申請人社保繳納時間的要求差異較大,時間從3個月、六個月到一年不等。
總體來看,通州區政策最嚴,規定審核申請人社會保險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間繳滿12個月。
部分區還明確要求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段”。如海淀區明確須今年3月1日前(不含)辦理北京市社保參保手續,且今年3月到5月之間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該時間段內社保繳費記錄為補繳的不予通過。東城區則要求在該區正常繳納社保(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2017年5月15日后補繳無效。
海淀、石景山、豐臺區還明確提出“連續動態繳納社保”的要求:每年會對在校生父母務工就業證明進行動態審核,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就讀初中。如果申請人社保出現中斷,可能影響升學。
■ 釋疑
居住證是否受限于“六年一戶一學位”?
“居住證”改革不足一年,今年非京籍適齡兒童入學“五證”審核,實行居住證(或居住卡)和暫住證并行措施。
申請人持有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的地址須與實際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部分區對居住證制發時間提出要求。昌平區規定,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持有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發的北京市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方才符合要求。
朝陽區對居住登記卡和暫住證均提出要求,比如要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距2017年5月17日已滿6個月,或居住登記卡和暫住證相加距2017年5月17日連續滿6個月。
海淀區針對暫住證提出,凡持有居住地址為海淀區的《暫住證》,未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暫住證》“有效期限”截止時間應在2017年5月31日(不含)之后。
持居住證、暫住證入學是否受“六年一戶一學位”影響?海淀區、石景山區給出了明確答復。
海淀區表示,2017年會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含同一農民個人房)地址用于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石景山區明確,同一處房屋地址6年內只能解決承租人子女一戶入學申請,學校為九年一貫制義務教育學校的,9年內協調租房人子女一戶入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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