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針對地方落實“雙減”、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等重大政策時面臨的新情況、新要求進行了修訂。
明確課后服務等服務性收費的管理要求,新增學校財務主管人員和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設置、職責權限以及任職條件等規定……8月12日,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公布新修訂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記者了解到,與原《制度》相比,新《制度》針對地方落實“雙減”、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等重大政策時面臨的新情況、新要求,統籌兼顧學校財務管理薄弱環節,著重從六個方面進行了修訂。
一是調整了《制度》的適用范圍,不再要求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執行本制度。二是明確黨組織領導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三是強化學校財務隊伍建設,新增學校財務主管人員和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設置、職責權限以及任職條件等規定。四是對學校采取自主經營食堂、委托方式經營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為學生供餐的實際情況,分類提出財務管理要求。五是明確課后服務等服務性收費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禁止性規定,加強對地方落實“雙減”政策財務行為的指導。六是根據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財務報告制度等內容作相應調整和細化。
其中第二十五條明確,為在校學生提供課后服務收取的服務性收費收入,計入中小學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第二十七條指出,中小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制度》從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教育部表示,各地、各學校可利用中小學校暑假,開展人員培訓、制定實施細則、修訂配套制度等工作。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