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長沙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長沙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12月16日,湖南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眾號“湘微教育”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落實國家“雙減”政策,12月15日,長沙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長沙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相關收費標準。其中,10人以下培訓班,市區和縣(市)基準收費標準分別為50元、46元。
《通知》提出,文件適用主體為長沙市轄區內登記注冊的線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科目內容包括: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和生物。該《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兩年。
《通知》要求,長沙暫定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按每課時、每人次收費。其中,10人以下培訓班,市區和縣(市)基準收費標準分別為50元、46元;10至35人培訓班,市區和縣(市)基準收費標準分別為45元、42元;35人以上培訓班,市區和縣(市)基準收費標準分別為30元、27元。政策要求,標準課時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課時收費標準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
針對收費管理要求,《通知》強調,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早于新課開始前1個月收取費用;按課時收費的,不得早于本門科目剩余20課時或新課開始前1個月收取費用。同時按周期和按課時進行收費的,只能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不得變相超過3個月。鼓勵實施“先培訓后收費”“一課一消”收費模式。
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包括培訓資料費)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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