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廣告、登記、不正當競爭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
近日,重慶市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集中整治。7月26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十大典型案例。
記者注意到,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廣告、登記、不正當競爭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如有的當事人發布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教育培訓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有的當事人在開展文化培訓時,向學生及家長收取培訓費的標準高于其對外公示的收費公示牌標示的收費標準,其行為違反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
案例顯示,在重慶市渝北區某課外培訓中心有限公司魯能分公司價格違法案中,當事人為了吸引更多的學生和家長來體驗其培訓課程,通過自制的宣傳單對外宣傳“9.9元/2小時,體驗課原價:400元”。
但在實際服務過程中并未以標示的原價或劃線價400元進行過交易,其行為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的相關規定。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在重慶市江北區某學生課后看護服務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權利案中,當事人為擴招生源,通過不正當渠道以1686元的價格從他人處購買1686條學生家長的電話號碼,存儲于該公司前臺電腦D盤中,并依據電話號碼向學生家長推銷其課后看護服務。當事人未經學生家長同意,通過非法購買的方式,違規收集并使用學生家長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構成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違法行為。重慶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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