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今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第二批學校開學工作的通知》。相關安排如下:
杭州通知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
第二批學校開學工作
經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今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第二批學校開學工作的通知》。相關安排如下:
一、開學年段
全市初中初一、初二年級,高中高一、高二年級,小學四、五、六年級。
二、時間安排
4月20日開學,其中住校生可于4月19日下午報到。
三、有關要求
1.各校要對照省市相關清單要求,做好開學復課的各項準備工作,至少提前3天向主管教育部門提交開學復課申請。市、區(縣、市)教育、衛健部門要嚴格把關,按照隸屬關系逐校督查核驗確認開學條件,條件不具備的,不得開學。
2.各級衛健部門和醫療衛生單位,要把開展駐校助學健康指導服務作為深入開展“三服務”的重要內容,選優配強力量,確保開學前每所學校(校區)入駐一名助學健康指導員,指導學校做好健康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各校要全面細致做好開學返校各項工作,切實落實精密智控健康監測、封閉管理、應急處置、值班值守等校園安全管控機制。
4.各地各校要細化學生上下學流程,實施錯學段、錯時間分批次上下學,避免家長在同一時段接送孩子造成人員交叉集聚。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管理力量,維護好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秩序,確保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有序。
5.各地各校要把開學防疫工作作為教育師生的重要契機,注重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等,特別是要利用“開學第一課”開展疫情防控、家國情懷和心理健康集中輔導,使學生以良好平和心態開始新學期的學習生活。
來源:錢江晚報·、杭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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