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教育科學研究院發布了《2018年全國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報告》和《2018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報告》,這是繼2017年以來第二次發布全國職業院校評估結果?!秷蟾妗烦尸F了...
日前,上海教育科學研究院發布了《2018年全國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報告》和《2018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報告》,這是繼2017年以來第二次發布全國職業院校評估結果?!秷蟾妗烦尸F了我國職業院校辦學整體狀況,指出了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按照《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暫行辦法》(國教督辦〔2016〕3號)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暫行辦法》(國教督辦〔2016〕2號)要求,上海教育科學研究院受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委托,于2018年開展第二輪全國職業院校評估,共采集到全國6800余所職業院校(含1300余所高職院校和5500余所中職學校)的數據信息和34萬份抽樣調查問卷,經過數據復核、建立評估模型和專家評議,形成兩份評估報告。
《報告》分析了我國職業院校辦學基礎條件、師資隊伍、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學生發展和社會服務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并與第一輪評估結果作了比較分析。報告顯示,高職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和中職學校辦學能力整體上較第一輪評估狀況均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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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條件明顯改善
2017年,全國高職院校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達到1萬元,比2015年增長12.6%;全國中職學校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超過6000元,比2015年增長28%,其中西部地區增長最快,增長率達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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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得到深化
2017年,高職院校校企共建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數達16.68萬個,企業提供的校內實踐教學設備值總額達61億元,校均達到493萬元;中職學校中,90%以上建立了校外實習實訓基地,70%以上有專業教師進入合作企業實踐, 60%以上聘請了企業兼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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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院校服務產業升級水平持續提高
58.5%的專業點對應地方支柱產業,相應的在校生數達到569萬人,比2015年增加23萬人。服務新產業、新裝備、新動能的專業點數大幅增加,財經商貿、裝備制造、電子信息、醫藥衛生等專業大類的在校生規模均超過1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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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院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明顯
高職院校2017年社會培訓和技術服務收入金額超過50億元,校均達到400萬元。畢業生留在院校所在地直接就業的占當年畢業生總數的58.3%,較2015年提高6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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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院校畢業生成為教育扶貧生力軍
2017年,“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的高職在校生總數超過18萬,46%的畢業生在當地就業;地處深度貧困地區的中職學校有14.2萬名學生實現就業,就業率超過90%。
報告指出,職業院校辦學中還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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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院校辦學條件薄弱
高職院校中,有一半左右生均教學及輔助、行政辦公用房面積低于合格標準,80余所院校的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低于合格標準,100余所院校生均校內實踐教學工位數小于0.2個;中職學校中,建設用地、生均占地面積、生均校舍建筑面積等指標不達標的均占參評學校半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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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投入不均衡問題依然存在
一些省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低于4000元的高職院校數相比2015年增多;投入不足導致近一半中職學校需將主要精力放在解決經費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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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隊伍數量與結構問題并存
近七成高職院校的生師比超過18:1,專任教師不足2人的專業點有1500余個;1400所中職學校生師比超過20:1,1600余所中職學校未達到“專任教師不少于60人”的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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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職院校發展和服務能力仍然較弱
400所院校的年政府購買服務到款額不到1萬元,300所院校的年技術服務到款額不足1萬元,近450所院校三年累計縱向科研到款額低于5萬元,500多所院校三年無橫向技術服務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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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斷學業的中職學生數量較多
近三年,全國有60余萬中職學生中斷學業。六是貧困地區校企合作面臨困境。半數貧困地區的中職學校教師難以進入企業實踐,六成學校無企業訂單培養學生。
報告提出哪些對策建議?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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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 修訂基本辦學條件指標標準,引領高等職業院校提高辦學基礎能力和服務貢獻能力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速,高等職業教育已經進入了強調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和創新發展的新時代,對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基礎能力和服務貢獻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普通高等學?;巨k學條件指標(試行)》已難以滿足當前需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要予以研究修訂,圍繞高等職業教育質量提升的核心目標,適度提高部分設置標準,酌情增加產教融合效能、校企合作、社會服務、信息化教學等指標,發揮標準的引導作用,推動高等職業院校不斷夯實辦學基礎能力,提高服務貢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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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地方政府的建議:保障辦學投入,夯實院校基礎,優化政策環境,激發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動力
一要加強對薄弱高等職業院校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的院校,增加經費投入,提高基本辦學條件,實現精準幫扶。推進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的生均撥款制度政策有效落實。
二要充分認識到產業發展升級、人工智能等經濟社會高速發展背景,及其對高等職業院校師資隊伍數量和質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協調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增加教師編制,足額配置專任教師。
三要將產教融合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同步規劃產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結合地方產業發展和院校特色與實際,積極探索通過購買服務、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業參與公辦院校辦學,合作開展技術協同創新,激發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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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建議:優化院校與專業布局,強化政策落實,完善教師評聘制度,引導院校提高服務社會能力
一要根據區域產業發展、科技發展以及人才需求結構等,優化高等職業院校布局與專業設置。引導院校加大對部分資源不足專業的投入力度,確保辦學經費和基本辦學條件達到標準。
二要完善高等職業院校教師評聘制度,適當提高院校評聘教師權限。完善高等職業院?!半p師型”認定標準,統籌安排教師企業實踐,加強兼職教師考核評價,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的素質與結構。
三要引導院校樹立全方位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辦學理念,明確院校人才培養與社會服務的雙基定位。將研發與技術服務作為引導院校發展的重點內容,不斷增強專業支撐與服務區域產業發展的能力,逐步將服務經濟社會作為院校發展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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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高等職業院校的建議:對接市場需求,加強基礎條件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快提高技術服務與研發能力
一要保障基礎設施與專業教學設備的投入,完善辦學基本條件,面向市場主動吸引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確保專業教學和育人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要落實《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合理安排和調配好教師的教學和企業實踐,建立教師和企業人員雙向交流機制,提高師資隊伍雙師素質。
三要樹立社會服務意識,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專業體系,圍繞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完善以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培養體系。把教師開展技術研究、技術升級、成果轉化等技術服務,作為職稱晉升、工資福利、職務聘任等方面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結合區域環境和產業轉型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在職員工培訓、合作技術研發等,創新服務模式,增強社會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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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薄弱學校投入力度
全面提升辦學達標率
以提升辦學條件達標率為重點,聚焦經費投入、師資隊伍、專業建設等突出問題,加大政策、項目支持和引導力度,不斷改善薄弱環節,加快補齊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短板。加大對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的支持力度,引導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做大職業培訓,提高服務脫貧能力。加大中央財政對貧困地區職業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并加強督查,提高轉移支付的有效性。加大職業教育東西協作工作力度,擴大東部地區兜底式招收西部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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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專任教師隊伍建設
提高教師專業化發展水平
落實教育、發改、編辦、財政、人事等多部門有關增加教師編制的文件精神,形成足額配置專任教師的督促檢查機制。單獨設置中等職業教育教師的引入標準和任職資格要求,推動固定崗和流動崗相結合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實“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任務,細化教師企業實踐制度,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不足的問題。落實《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合理安排和調配各專業專任教師教學和企業實踐,建立教師和企業人員雙向交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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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地方統籌
進一步優化學校專業布局
各地參照國務院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的做法,建立由地方政府領導同志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參加的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職業教育工作,確保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保持在合理比例,重點實施中等職業學校補短板工程,全面提升辦學達標率,引導學校提高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確保職業教育和各級各類教育同步邁入教育現代化。加大布局結構調整力度,結合區域產業結構和《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通過合并、共建、聯辦、劃轉等方式,完成對一批在校生數過少、辦學效益低下學校的整合;合理引導學校專業布局,避免跟風開設熱門專業,對專任教師、設施設備嚴重缺乏的專業應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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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類型教育特征
完善學校設置標準
加快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完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強化類型教育屬性,增加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的相關指標;增加通過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而增強學?;巨k學能力的指標,如生均校內實踐教學工位數、企業提供的校內實踐教學設備值等;提高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統一規范的“雙師型”教師標準,同時提高對“雙師型”教師比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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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經費投入機制
保障辦學能力穩步提升
教育經費增量重點向職業教育傾斜,加快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加強財政經費投入等核心指標常規監測,建立內部通報制度和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制度。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高質量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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