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對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
近日,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對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提出了規范意見。這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范性文件。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
教基函〔20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網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廣播電視局、“掃黃打非”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網信辦、公安局、“掃黃打非”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部署,現就進一步規范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以下簡稱校外線上培訓),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規范校外線上培訓是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促進“互聯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對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應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訓從線下向線上迅速發展,為中小學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樣化、個性化教育服務。同時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有的培訓平臺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與學習無關的網絡游戲等內容;有的培訓內容以應試為導向,超標超前,不符合教育規律;學科類培訓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學能力;有的培訓預付費過高、合理退費難,用戶消費風險大。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校外線上培訓質量、增加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規范。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推動校外線上培訓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提高培訓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適宜性;堅持依法規范,依法依規對校外線上培訓進行監管,促進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有序開展培訓業務;堅持協同治理,建立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采取“互聯網+監管”新模式,積極穩妥推進。
(三)工作目標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
(四)備案審查重點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要求,結合線上培訓扁平化、覆蓋廣、規模大、變化快等特點,認真開展備案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減證便民”的原則,明確備案內容和要求,重點是對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等進行備案。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備案材料主要包括:培訓機構的ICP(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等相關證照信息、建立黨組織情況的信息、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信息,互聯網平臺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和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說明材料。學科類培訓內容備案材料主要包括:課程介紹、教學安排、招生簡章等,引進國外課程的要根據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證明。學科類培訓人員備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師資格證明(其中,外籍人員提供學習和工作經歷、教學資質或教學能力說明)。
(五)備案審查流程
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取得ICP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后,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備案。已開展校外線上培訓的機構應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關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按照備案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對符合條件和規定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予以備案并公示公布。具體備案細則由各?。▍^、市)制訂。
(六)備案變更流程
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等備案內容產生變更時,及時提交變更內容說明和變更材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備案要求對提交的變更材料進行審查。
(七)排查要求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制訂排查方案,組織對在本?。▍^、市)申請備案的校外線上培訓開展排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積極開展自查,主動配合排查工作。
(八)排查及日常監管重點
1、內容健康
培訓內容要傳播正確價值觀,應當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以及與學習無關的網絡游戲等內容及鏈接等,不得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不得從事侵權盜版活動。課程設置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與學生個體能力相適應。培訓內容和培訓數據信息須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學的影像須留存至少6個月。
2、時長適宜
線上培訓應當根據學生年齡、年級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直播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面向小學1-2年級的培訓不得留作業。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校外線上培訓平臺應當具備護眼功能和家長監管功能。
3、師資合格
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師資隊伍相對穩定,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在培訓平臺和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培訓人員姓名、照片和教師資格證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訓人員的學習、工作和教學經歷。
4、信息安全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要求,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安全預警通報制度和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經培訓對象及其監護人同意后,對培訓對象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做好培訓對象信息和數據安全防護,防止泄露隱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訓對象信息。用戶行為日志須留存1年以上。
5、經營規范
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在培訓平臺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收取的預付資金總規模應當與服務能力相匹配,嚴禁超出服務能力收取預付資金,預付資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訓業務,不得用于其他投資,保障資金安全。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務協議)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切實履行相關提醒和說明義務,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機制,保護用戶權益。
(九)限期整改
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關材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進行查處,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臺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小程序)、依法進行經濟處罰等。
(十)強化綜合治理
探索“互聯網+監管”機制,改進監管技術手段,建立日常檢查抽查制度,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為各地開展備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教育部門牽頭組織校外線上培訓的綜合治理,公開投訴舉報方式,聯合相關部門現有執法隊伍開展綜合執法;網信、公安、電信部門要做好違規培訓平臺、應用的關停、下架等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利用校外線上培訓活動傳播淫穢色情、網絡賭博等違法有害信息以及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加強對校外培訓平臺的網絡安全監管;廣電部門配合做好IPTV、互聯網電視等電視端違規校外線上培訓應用的處置工作;“掃黃打非”部門要協助查處含淫穢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線上培訓活動及侵權盜版、非法出版行為。
(十一)建立黑白名單
對符合相關規定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列入白名單,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列入灰名單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黑白名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利用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對外公布,及時更新。
(十二)加強行業自律
校外線上培訓機構要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制作招生廣告,不得過度營銷、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要嚴格按照與用戶簽訂的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收費和退費事宜,保障用戶合法權益。要提高培訓質量,努力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十三)完善工作機制
各地要統籌校外線下和線上培訓規范治理工作,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建立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充分發揮電教、教研等部門和專家團隊的專業支撐保障作用。引導和推動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行業規范和自律。
(十四)加強公共服務
建設全國中小學生網絡學習平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探索搭建在線輔導免費服務平臺,組織遴選優秀教師發揮自身教育特長和優勢,幫助解決學生學習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發展學生興趣和特長。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梢再徺I優質線上教育資源和服務。
(十五)強化問責考核
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發展工作的督導評估。建立問責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教育部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廣電總局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解讀《意見》并介紹線下培訓機構治理進展,中央電化教育館副館長楊非介紹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情況。
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要發揮什么作用?
在教育部等六部門出臺的《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中提到,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為開展備案和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依托平臺對校外線上培訓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動態監管。建設這樣一個在互聯網上的管理服務平臺,不僅是要服務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工作,更重要的是服務開展線上培訓業務的機構和接受線上培訓的學生及家長,這是“互聯網+監管”的實踐,也是方便群眾和企業的有效措施。
一、建設思路
針對線上培訓服務扁平化、覆蓋廣、規模大、變化快等特點,堅持技術監管與人工監管并舉的原則,管理服務平臺按照“統一建設、多方使用”的設計思路,實現“動靜結合、遠近兼顧”的服務效果。
“統一建設”是指由教育部統一設計和開發管理服務平臺系統,建設和運維系統運行環境,減少重復建設、降低運行成本、避免因數據分散和標準不一致帶來的數據匯總和共享困難;“多方使用”是指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事權劃分使用平臺備案審查和監管功能、培訓機構按照備案和監管要求使用平臺提交備案材料和監管數據、家長和學生通過平臺可以方便查詢培訓機構、課程和師資信息。
“動靜結合、遠近兼顧”是指針對線上培訓變化快的特點,不僅針對近期備案時提交的靜態備案材料和數據做審查,同時對未來長期線上培訓服務產生的動態行為數據進行采集,智能研判,幫助教育部門快速定位問題,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二、平臺作用
1.通過平臺可以提高各級教育部門之間、教育部門與培訓機構之間的協同工作效率。培訓機構可以通過平臺自行登記獲得賬號,錄入備案信息,上傳備案資料,提交審查申請;各省級有關部門可以在線審查備案材料,進行過程管理;教育部可以實時了解掌握全國校外線上培訓開展情況及備案審查進展。
2.通過平臺可以及時公開有關信息,創造開放、公平的監管環境。各地教育部門在平臺上開展審查工作,審查結果在平臺門戶上公布;培訓機構可以實時了解業務的審查進度和狀態;家長和學生可以通過平臺方便地了解各培訓機構的課程及師資情況。同時,通過網絡舉報途徑,社會各界可幫助監督、發現違規培訓行為,有助于及時處理反映集中、隱患較大的問題。
3.通過平臺提供的技術監測手段可以提高長效監管質量。在線培訓監管的用戶群龐大、平臺眾多,傳統的人工管理很難做到全覆蓋監測。平臺通過互聯網接口動態采集各培訓機構的培訓行為日志,通過數據分析技術對培訓行為進行智能研判,對可能存在違規行為的培訓提示告警,能夠很大程度上減少監管人員工作量,提升監管工作質量。
三、研發進展
目前,管理平臺已上線使用。未來,將根據對校外線上培訓監管工作的開展逐步完善平臺功能,為線上培訓的備案、管理和服務提供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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