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上午,國家公祭儀式將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舉行。
明天起,《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將正式施行。為了更好地貫徹《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牢記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深切表達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的哀悼,南京市教育局對全市師生這么說:
● 根據《條例》規定,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全體在校師生必須就地默哀一分鐘,各區、市屬高校、直屬學校(單位)要遵守規定,嚴格執行。
● 當天停止一切娛樂活動,音樂課可安排與抗戰相關的內容,并通過主題班會、晨會、隊會等各種形式組織悼念活動,開展專題教育。市屬高校應當組織學生前往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開展研學實踐活動,進行國家公祭主題教育。
● 學校組織學生參觀國家公祭設施時,要事先對學生進行禮儀規范的宣講教育,參觀過程中應當遵守相關行為規范。
● 舉行悼念活動或者參觀國家公祭設施時,應當真誠緬懷逝者,遵守《條例》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1.保持安靜肅穆,不得嬉鬧喧嘩;
2.愛護歷史文物,不得褻瀆、損毀國家公祭設施;
3.衣著端莊得體,不得身著、佩戴與國家公祭設施環境、氛圍不符的服飾、圖標;
4.服從組織引導,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5.國家公祭設施的其他管理規定。
”
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直屬學校要按照《條例》要求,結合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的整體安排,以2014年市教育局編寫的《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讀本》(小學版)(初中版)(高中版)為學習教材,安排小學五年級、初中二年級、高中二年級各4課時(包括教學和組織開展實踐活動),納入到學校學期課程計劃的目標設定、過程評估和結果考核中,建立教學部門、德育部門共同參與的課程團隊,形成課程研究、教學實施和活動組織的管理機制,確保人員落實、課時落實、活動落實、目標達成和考評落實。
鏈接
新華社南京11月3日電(記者邱冰清、蔣芳)近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其中將國家公祭日當天全城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
在10月31日表決通過的條例中,第十二條明確,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除了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正在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就地默哀一分鐘,其他機動車、火車、船舶等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
為保證悼念活動的莊重感和儀式感,國家公祭設施周邊禁止一切公共娛樂活動。條例規定,舉行悼念活動或參觀國家公祭設施時,應真誠緬懷逝者,保持安靜肅穆,不得褻瀆、損毀國家公祭設施,不得身著、佩戴與國家公祭設施環境、氛圍不符的服飾、圖標,不得擾亂公共秩序等。“南京大屠殺的歷史告誡和提醒人民群眾,應當用恰當的方式、端正的態度去對待國家公祭。”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說。
此外,條例對“精日”行為劃定法律紅線:禁止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等言論;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征意義的軍服等道具拍照、錄制視頻等;禁止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等合法權益。同時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國家公祭主題教育納入南京市中小學地方課程,組織教材編寫。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也是最好的清醒劑。” 姚正陸說,這些規定具有積極的社會價值導向意義,發揮了立法的價值引導功能,更能進一步凸顯南京“博愛之都”“和平之城”的城市形象。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