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部《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省紀委、省監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開展教育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要求,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中小學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簽署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今年11月26日前,各地要確保將本通知傳達到每一位中小學校長和黨支部書記,各校要及時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全省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民辦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教師(含編外聘用教師、借出教師),在11月30日前,均要簽署省教育廳統一制定的《江蘇省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參考下圖)。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教師本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備查。同時,學校要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家長,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
二、嚴肅查處繼續開展有償補課行為。教師簽署承諾書后,要自查自糾,杜絕一切有償補課活動。從2018年12月1日起,對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違法的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待調查處理。對情況查實的,鑒于不講師德誠信,應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等規定從嚴從重處理,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甚至辭退(聘)開除,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并由各設區市及時報省教育廳。
三、建立拒絕有償補課的長效機制。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將師德師風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工作,確保公開承諾不漏一校、不掉一人。要增強簽署承諾的儀式感,加強宣傳,使每位教師再學習、再認識,珍惜光榮、愛惜職業,自覺維護教師的良好形象和社會聲望。今后,教師調動評先、晉職晉級都要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各地各校要暢通投訴渠道,公開舉報電話、信箱,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對治理有償補課不力、不上報違規處理結果的學校及其教育部門,要對中小學校長書記和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問責。同時,在對學校和地區各類考評中一票否決。
各地各校要將簽署的承諾書電子數據輸入省級信息監管平臺(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請各設區市教育局將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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