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委教函〔2024〕9號各高等學校: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43號),推動高校輔導員隊伍專業...
蘇委教函〔2024〕9號
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43號),推動高校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在全省高校培養一批輔導員名師和優秀骨干,提升輔導員隊伍整體水平,經研究決定,近期將開展首批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工作室實行主持人負責制,每個工作室設主持人1名,團隊成員10-15名,申報基本條件:
(一)主持人所在高校高度重視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輔導員隊伍建設,體制機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建設成效明顯。已開展校級輔導員工作室建設,落實輔導員職務職級雙線晉升政策,有力推動輔導員隊伍內涵發展。
(二)主持人及團隊成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模范擔當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品行端正、師德高尚,關愛學生、樂于奉獻,師生認可度高。
(三)主持人須為全省高校在職在崗專職輔導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正科級及以上職務(專科層次高校可放寬至副科級),累計從事輔導員工作5年以上且有長期從事輔導員工作的意愿,截至申報當年1月1日,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曾獲省級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類個人重大榮譽獎勵的適當放寬)。
(四)主持人積極參與所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體系建設,在育人項目設計、思政工作方式方法創新、團隊培養建設等方面已形成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工作品牌和典型經驗,組織協調能力強。
(五)主持人在高校思政工作和輔導員隊伍建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方面研究能力較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近5年主持廳級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關課題;
2. 作為主要成員(含課題負責人排名前三)參與省部級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關課題;
3.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關論文;
4. 作為主要參與者(排名前三)正式出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關著作。
(六)工作室緊密結合學校育人特色和已有工作基礎,充分發揮名師和骨干成員特長,圍繞輔導員工作主要職責,凝煉建設方向,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努力打造具有學校特色、工作室特點的工作范式和育人品牌,在解決輔導員隊伍能力建設瓶頸問題上取得突破,在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學生日常管理、心理健康、學業學風、就業創業等實際工作上成效顯著。
(七)團隊成員年齡結構、專業結構、職務職稱結構合理,連續從事專職輔導員工作1年(含)以上人數占比不低于80%,吸收省內獨立學院或民辦高校輔導員不少于1人。根據工作需要,積極吸納校內相關專業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專家和校外相關領域專家參加團隊工作。
(八)已獲評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再參與申報。
二、遴選數量
根據《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附件1,以下簡稱《辦法》)精神,首批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設立不超過15個。遴選工作堅持培優選優、公平公正、寧缺毋濫。
三、工作流程
(一)個人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個人,自愿向所在高校提交《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申報書》(附件2)及相關佐證材料。
(二)學校推薦。各高校根據《辦法》有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組織校內遴選、公示并提交申報材料。學校黨委對申報人的基本信息、政治素養、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進行評定,對政策、條件、平臺、經費等具體保障措施作出說明,提出審核、推薦意見。每校限推薦1個工作室,申報材料報送前,需在學校官網首頁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省級評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組織開展專家評審和現場答辯,提出工作室立項建設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提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審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申報工作,將其作為加強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培養輔導員名師和業務骨干的重要抓手,積極動員組織優秀輔導員及團隊申報。
(二)嚴格把關,規范程序。各高校要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對照申報條件,嚴格工作程序,確保推薦人選可靠,推薦材料客觀真實。
(三)注重總結,打造特色。要認真總結已有經驗,加強統籌設計,明確工作室建設目標、建設計劃和預期成果,突出重點、凝煉特色、培育品牌。
(四)材料清單
1. 《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申報書》。
2. 《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推薦匯總表》(附件3)。
3. 佐證材料。凡申報書中提及的所獲榮譽和各類成果均需提供佐證材料復印件。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獲獎證書,項目立項證明(通知書),發表論文封面、目錄頁、刊號頁及全文,著作類成果封面、版權頁和目錄頁,研究報告類成果封面、全文和有關采納證明等。
4. 學校官網首頁公示截圖和《校內評審情況說明》(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word版格式為doc或者docx。所有申報材料請于2024年5月7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廳社政處,電子版材料請以“【工作室】+學校名稱+主持人姓名”命名,同步打包發送至電子郵箱。逾期申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個人申報不予受理。
省教育廳社政處聯系人:陳磊、張彥會,聯系電話:025-83335152、83335056,電子郵箱:jsgxfdy@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廳15樓1519室,郵編:210024。
1.江蘇省高校輔導員名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docx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廳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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