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新廣出發〔2015〕45號)精神,以及《關于加強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教規〔2012〕9號)相關要求...
各有關出版單位:
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新廣出發〔2015〕45號)精神,以及《關于加強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教規〔2012〕9號)相關要求,經研究,定于近期對我省2023年春季學期使用的中小學教輔材料進行評議,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出版單位自查
各有關出版單位在以往排查整改的基礎上,嚴格對照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教材教輔封面、插圖和內容的審核標準,對我省使用的評議類教輔材料全面開展印前自查工作,自查發現的問題須及時修改,確保2023年春季學期我省使用的評議類教輔都能體現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反映健康的審美趣味。使用中如發現相應問題,將立即停止使用,問題嚴重的將從我省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中刪除。
二、修訂送評
(一)送評范圍。需要送評的教輔材料為我省2023年春季學期使用,且已通過集中評議進入我省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的品種。其中,因配套教材修訂或相關政策要求對教輔材料進行修訂,且修訂量超過30%的品種為本次送評對象。教輔材料推薦目錄詳見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13號)。推薦目錄之外的教輔材料不在送評之列。
(二)報送要求。提交材料包括送評申請(單位紅頭文件加蓋公章)一式2份,送評目錄(見附件,加蓋公章)一式2份,修訂說明(列表說明主要修改內容、修改原因或依據,并加蓋公章)一式2份,送評樣書(白皮書)一式6套,并提供所配版別教材1套。送評的樣書和教材不再退回。
(三)報送時間及地點。所有送評材料務必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報送至江蘇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送評目錄的Excel電子表發送至wang.w@163.com;紙質材料和樣書寄送至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15號江蘇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210024。聯系人:馮帥,電話:025-83335617。
江蘇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
辦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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