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3號)精神,按照《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實施方案》《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
蘇教職函〔2021〕32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有關職業院校:
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3號)精神,按照《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實施方案》《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現將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學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1. 全省中等職業學校2022屆學生。現代職教體系“3+3”“3+4”培養項目的2022屆學生須參加考試。
2.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是否參加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3. 已參加過往年全省中職學考的學生可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4. 我省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具有我省戶籍、高中階段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內容及組織形式
中職學考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理論、專業基本技能三部分。
1.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思想政治(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職業道德與法律、經濟政治與社會、哲學與人生)、語文、數學、英語4門課程,實行省級統考。
2. 專業綜合理論:考核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按29個專業類組織實施考試(見附件1),實行省級統考。
3. 專業基本技能:考核相關專業的通用技能和職業規范。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與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藥品”科目組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銜接。考試分為A、B兩場,參加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的學生須參加專業基本技能A、B兩場考試,在標準化技能考點實行省級統考;不參加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的學生只需參加A場考試。
根據今年從嚴從緊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嚴控技能考試過程中師生校際間大規模流動。除參加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的中藥類和制藥類學生外,其他省統考專業類學生的專業技能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招辦依照專業類基本技能考試指導性實施方案(見附件2)統籌組織開展,原則上學生不跨學校考試。
航空運輸類等6個非省統考專業類(見附件1)仍由各設區市組織實施。
三、考試報名及時間安排
2021年中職學考的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考試時間為2021年11月。
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安排在2021年11月,B場考試安排在2022年3月。具體考試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有關考務細則另行印發。
四、考試形式及時長、分值
1. 公共基礎知識:思想政治、語文、數學采取筆試形式。英語采取計算機考試形式。思想政治、數學、英語考試時長為60分鐘,語文考試時長為90分鐘。各課程滿分均為100分。
2. 專業綜合理論:采用計算機考試形式,考試時長為60分鐘,總分為100分。
3. 專業基本技能:技能考試形式及時長詳見各專業類基本技能考試指導性實施方案(見附件2)。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總分為100分, B場考試總分為200分。其余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總分為100分。
五、考試成績認定、轉換及應用
1. 成績認定
公共基礎知識分課程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專業綜合理論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上述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專業基本技能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考試成績長期有效。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基本技能A場考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考試成績長期有效;B場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滿分為200分,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B場考試。
參加我省中職職教高考的考生,可以用中職職教高考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成績替代中職學考相應部分的考試成績。
中職學考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
2. 技能考試成績轉換
除參加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的中藥類和制藥類學生,其他學生在校期間如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全國行業協會組織的職業(執業)資格鑒定并取得合格證書,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市級及以上技能大賽中獲獎,其技能成績可認定為“合格”。
各設區市教育局于11月30日前匯總本市技能考試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
3. 成績應用
中職學考成績作為中職學生學業水平評價、學校教學質量評價和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中藥類和制藥類2個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取得“合格”以100分計、B場考試以實際分數計,兩者成績合計作為中職職教高考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
中職學考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理論、專業基本技能(已銜接專業類的A場)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相應部分的補考,補考由各設區市組織,學校實施。補考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參加2022年中職職教高考的中藥類和制藥類考生,如專業基本技能A場補考“合格”,則計60分。
六、組織管理與保障
1. 加強統籌協調。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考務組織管理與實施,負責統一報名、統一發布成績等。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考部門負責相關工作具體實施。中職學考專業類牽頭單位負責技能考試指導性實施方案制訂、考點建設技術指導、有關人員培訓、考試設備調試指導等工作。各設區市按省統一部署設置考場、考試時間、考場條件、考試指令、考場管理等,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提高考試的效度和信度。
2. 做好人員及條件保障。各地、各校要健全中職學考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及分工,配齊配強人員力量。
3. 強化考試組織及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健全考試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做細做實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加強對考生防疫安全、交通安全、考試操作安全等全方位安全教育,確保考試安全順利。
4. 保證考試經費支持。各地、各校要設立專項經費,保證本年度中職學考順利實施。
1.2021年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專業類別一覽表.doc
2.2021年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專業.rar
省教育廳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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