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8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第二次記者會獲悉,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將于10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民法典婚...
記者從18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第二次記者會獲悉,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將于10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三審稿等一批社會高度關注的法律草案,將在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提請審議。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明確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了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了政府保護力度。
臧鐵偉介紹說,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在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礎上增加了許多內容:修訂草案增加了校園欺凌防控措施、發現未成年人受侵害時強制報告制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等內容。
主要內容:
一是規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發現未成年人受侵害時強制報告制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等。
二是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基礎上,增加了網絡保護和政府保護兩章。
三是針對網絡不良信息治理、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各方面普遍關注的網絡社會的新情況、新問題作了規定。
四是明確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了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了政府保護力度。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的一大亮點是對未成年人的行為進行了重新梳理和界定,按照從輕到重將其分為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犯罪行為三個等級,并規定了不同程度的干預措施。修訂草案還完善了訴訟中的教育、社區矯正期滿和刑滿釋放后的安置幫教等制度。
我國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進行了較大幅度修訂。
網友留言:
@貴陽楊云運楷
未成年人犯罪要不要追究法律責任?對因溺愛與不當教育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監護人要不要追究法律責任?“刀砍生母”、“錘殺父母”的未成年人是不是還要送回學校?
@吳
我覺得,對人造成傷害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對于受害人而言,不會因為犯罪者是未成年人,受害人承受的傷害就會減輕。造成財產損失的,也應由家庭承擔經濟賠償,然后可從輕處罰。
@明海生
本來想保護未成年孩子不受到非法侵害,可更多的時候卻成了實施非法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保護傘。如此保護,守法者的利益誰來保障?沒有約束的任何人都是社會穩定和公共秩序的踐踏者!
@卡西愛喝茶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懲戒體系,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增加社區服務、禁足令、鞭刑等懲罰措施,對未成年犯罪的監護人除要求嚴加管教外,還要追加罰款和強制民事賠償
@深海0號
應該增加監護人的責任,使得“監護人的責任+熊孩子的責任=普通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雙色牽牛
應該有一個原則:保護守法未成年人權益,嚴懲作惡未成年人。這才有引領使未成年人向上的作用。
@763364805
應該把未成年犯罪列入刑法,把侵害未成年人從重處罰。這樣才能對未成年犯罪有所扼制,又起到保護未成年人的作用。
@隨緣zsn
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是未成年人犯罪免于懲罰,而應該是對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從重從嚴懲罰。
@漫天花雨511
嚴厲打擊未成年人犯罪,要將邪惡扼殺在萌芽狀態。兒童犯罪暫緩追究,少年犯罪不能放縱。
@福潤千萬家
法律的寬恕,助長了未成年人的犯罪底氣和犯罪數量,這樣的孩子將來走向社會也是一大安全隱患!必須依法嚴懲,不論年齡大小。
@古道秦風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已成低齡化趨勢,必須引起全社會各界和法律工作者及人大代表的廣泛關注與重視,期待未保法早修早完善,不僅要保護未成年人權益,要更有效地遏制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mjl
未成年人入刑年限應該適度降低,有利于減少校園霸凌事件,也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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