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青年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宣傳、選樹先進青年教師典型,在全市青年教師中營造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泰州市教育局、共青團泰州市委員會決定開展泰州市第七屆“十佳青年教師”評選活動。有關...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青年教師隊伍建設,
大力宣傳、選樹先進青年教師典型,
在全市青年教師中
營造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
泰州市教育局、共青團泰州市委員會
決定開展
泰州市第七屆“十佳青年教師”
評選活動。
有關事項摘要如下
評選對象
全市教育系統在職在崗青年教師
評選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師德高尚,深受學生的愛戴。
2.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教育教學業績突出,在青年教師中具有較強的示范性和榜樣性。
3.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取得顯著成績。近3年來,作為第一作者在市級及以上刊物(論文評比市級一等獎)發表本學科的研究論文2篇以上;負責或參與市(區)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在市(區)級以上范圍開過3次以上公開課,在教學競賽、教學基本功比賽等活動中獲得市級及以上獎項。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在一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終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年為優秀。
5.在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或為全市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青年教師可適當放寬評選條件的第3條要求。
評選程序
1、推薦申報候選人(5月10日-31日)
各學校組織學習“十佳青年教師”評選條件,通過自薦、組織推薦的方式,決定推薦人選,在校內公示后,報各市(區)教育局。 各市(區)根據候選人名額分配數進行評選,確定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師”候選人。
高校和市直教育系統候選人由市教育局和團市委聯合評選推薦。各高校和市直各學校對照條件進行初評,在校內公示后,報市教育局團工委,每校推薦人數不超過1人。
2、組織考察(5月27日-31日)
由候選人所在市(區)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形成300字左右的候選人主要事跡簡介及考察意見。各高校候選人由所在學校進行考察,市直學校候選人由市教育局進行考察。
3、材料上報(5月31日前)
推薦單位要在5月31日前將全部推薦材料、考察材料及各種書面證明材料報市教育局團工委(聯系電話:86999826),逾期不予受理 。
4、材料初審(6月1日-10日)
對照申報條件和要求,對各市(區)教育局、各高校及市直各學校推薦人選的相關證件材料進行初審。同時,根據考察情況和評選條件,結合候選人申報材料,確定正式候選人。
5、候選人公示(6月11日-20日)
市教育局將確定的候選人基本情況、先進事跡在相關媒體上向社會公開,廣泛征詢社會各界的意見,如有異議,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對經核實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候選人,取消其正式候選人資格。
6、綜合評審(6月21日-30日)
市教育局和團市委成立第七屆十佳青年教師評審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 。候選人根據抽簽順序分別展示3分鐘短片、5分鐘演講,同時進行3分鐘答辯。
7、發文表彰(7月20日前)
評審結果在泰州教育 網上公示一周,無 異議后,由市教育局、團市委發文表彰確認“十佳青年教師”10名,“十佳青年教師”提名獎10名 。
特別提醒:
凡涉及到年齡、學歷、聘期、任職期限、論文發表、獲獎等時間計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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