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蘇州常熟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常熟理工學院東湖校區有人墜樓。接報后,市公安局立即指令轄區派出所及刑警大隊迅速前往處警。
2016年10月21日6時30分許,蘇州常熟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常熟理工學院東湖校區有人墜樓。接報后,市公安局立即指令轄區派出所及刑警大隊迅速前往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在一教學樓北側地面有一女性墜樓,120急救車已經先期抵達,經醫生檢查已無生命跡象。經調查,死者為萬某某(女,22歲,重慶開縣人,2013年9月入學),初步確定為高空墜落死亡,排除他殺。具體情況在進一步調查中。
每次突發事件后總會有好事者發布謠言,在此期間,網傳:“我市大義一百貨店老板楊某殺人強奸”為不實信息,經常熟市公安局迅速偵查,查獲造謠、傳謠者陳某某(男,安徽人),經初步審查,陳某某對自己因無聊編造謠言通過社交軟件發布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下一步,警方將對陳某某依法進行處理。
你有權利保持沉默,但你在微博、社交軟件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10月1日已正式實施。規定指出,電子數據是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以及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等均屬于電子數據。也就是說,你在微博、朋友圈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