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投檔,高校根據其預先公布的招生章程確定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排序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
高校招生錄取原則和錄取體制分別是什么?
答: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遠程網上錄取。新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高校招生實行“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的電子檔案,并監督院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防止、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按高校提出的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高校根據其預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排序,再依據高校確定的專業安排規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
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施錄取。按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分開計劃、分開劃線、分開錄取。考生志愿由“院校專業組+專業(類)”組成,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志愿單位,主要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方式(部分特殊類型及有相關要求的招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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