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 時許,被告人楊召朋至被害人王某位于本市海淀區的家中,借向王某收取快遞包裹之機,強行入戶實施搶劫,毆打王某,并持刀刺切王某要害部位,致王某死亡。當場搶走蘋果手機一部。
2019年12月20日,北京一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楊召朋搶劫一案,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召朋死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 時許,被告人楊召朋至被害人王某位于本市海淀區的家中,借向王某收取快遞包裹之機,強行入戶實施搶劫,毆打王某,并持刀刺切王某要害部位,致王某死亡。當場搶走蘋果手機一部。
北京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
被告人楊召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戶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被告人楊召朋入戶實施搶劫,且在搶劫過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懲處。
楊召朋雖在庭審中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據此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北京一中院判決:被告人楊召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事件回顧
據紅星新聞報道,2018 年 12 月 18 日,清華教師丁乙的妻子在家中被上門取件的快遞員殺害。警察很快便將嫌疑人楊召朋抓獲。
據檢方指控,楊召朋借向被害人王某收快遞包裹之際,強行入戶實施搶劫,并將王某殺害。而后,楊召朋搶走王某用的一部蘋果手機。
丁乙告訴記者,他向相關部門了解到,1992 年出生的快遞員楊召朋經濟狀況較差。案發前,他因為賭博欠了十多萬外債。另外,楊因為沒給夠禮金,在老家跟妻子只辦了酒席,沒有正式登記。
在丁乙看來,一般的搶劫犯罪,作案者主要是圖財,只有在搶不到或遇到阻撓時,才會有殺人的情節和意圖。但他妻子羸弱,被打倒后近乎昏迷,還有被堵口鼻窒息的情況,已基本沒有反抗能力,可兇手仍是下了"死手"。
"他憑什么剝奪別人的生命?"丁乙說,兇手對別人生命的踐踏,已經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不但毀了一個活生生的生命,還毀了幾個家庭的幸福。妻子突然沒了,他們兩家人都無法接受,丁乙決定放棄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丁乙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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