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江西上饒市第五小學一名10歲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親刺死,社會震驚。相關鏈接:小學生校內被同學家長刺死,官方通報!班主任曾約兩家長面談
5月10日,江西上饒市第五小學一名10歲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親刺死,社會震驚。相關鏈接:小學生校內被同學家長刺死,官方通報!班主任曾約兩家長面談
△ 上饒市警方10日發布的警情通報
目前案件正在偵辦、調查之中,事件的具體起因等內情,還有待警方公布。然而,網絡評論中已出現了刺耳的“叫好”聲,令人心寒……
涉事家長的孩子是否長期受欺負?兩個孩子之間的糾紛是否存在霸凌?老師和另一方家長是否存在疏忽?這些都是網友討論的焦點。
隨著事件的一些細節不斷被曝出,一些自認為“正義感”爆棚的網友,立馬根據這些“蛛絲馬跡”,腦補出一段“校園霸凌”的故事,表示“家長不教育,社會來幫你教育”,直言男孩“死有余辜”。更可怕的是,這樣的聲音竟還得到了部分人的認同和點贊!
在這種情況下,眾多媒體官媒、大V紛紛發聲!
@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
任何時候我們都不應該為殺人兇手叫好!
△@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微博截圖
有人以家長之名發布的幾乎是上帝視角的微博,一不信警方調查,二不信學校證據,只憑個人猜想臆斷,用鍵盤和腦洞斷案,已涉嫌制造傳播謠言,請好自為之。
任何時候我們都不應該為殺人兇手叫好,我們需要正義,但不需要以正義為名的犯罪;我們需要秩序,但不需要凌駕于秩序的裁決。維護正義和秩序的只能是法律,沒有人有資格超越法律,否則那就是最大的罪惡。
長安觀察:
豈容無腦言論搬弄是非!
一片痛心的輿論氛圍中,一些另類聲音格外刺耳。雖然目前行兇動機尚未有定論,但有消息指出,死者與同桌女孩曾產生糾紛,并疑似打傷過女孩;女孩父親長期向男孩父母討要說法無果,于是走極端殺人。部分網友就此腦補出校園霸凌的故事并直言男孩“死有余辜”,竟還有人對此表示贊同!
何其無知,何其荒謬,何其冷血?且不說上述推測是否靠譜,持刀在校園內刺死十歲兒童,無論出于怎樣的動機,都是十惡不赦的重罪,沒有一絲一毫“洗地”余地。置身現代法治社會,竟然還有人抱持舉刀復仇論調,這不禁讓人反問:“鍵盤俠”高喊的“讓社會來教育”,是認為這是什么樣的“社會”,又要怎樣“教育”呢?至于那些“父親對女兒有特別的愛,養了女兒就知道了”的詭辯,難道“特別的愛”就意味著動不動喊打喊殺么?
這些躲在電腦屏幕之后、為行兇者點贊叫好之人,完全喪失了基本的是非觀念??蛇z憾的是,類似無腦言論并不鮮見,在互聯網的“助力”下頗有大行其道之勢。每有熱點事件出現,在事實尚未厘清之前,總有人熱衷于利用零散信息編造全套故事,迎合刻板成見、以此奪人眼球。一來二去之下,許多事件都被這些加油添醋的言論放大了,所激起的憤怒、引發的輿論,遠遠背離了事實本身。在一浪高過一浪的洶涌情緒里,事件的真相、理性的思考被掩蓋,社會戾氣叢生,撕裂程度也會愈發嚴重。如若任由此風勁吹,最后的買單者會是我們每一個人。
一個社會,必須擁有基本的是非判斷、明晰的法治觀念,這是不容動搖的底線。少被無腦情緒、刻板成見牽著走,那些極端論調就會失去市場。當前,殺害十歲男孩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發學校校長已被停職檢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對于兇手的動機、事實的真相,我們應當靜待官方結果出爐。在此之前,停止不負責任的猜測與指責,才能不讓此次悲劇的傷害范圍再度擴大。
澎湃新聞:
什么借口都不能洗白校園殺童的罪惡
一個本該活潑玩耍的小學生,不幸倒伏在成人的利刃之下,而刺殺者居然是同學家長,這無論如何都讓人難以接受。究竟什么樣的難題、多么深的仇怨,才會讓一個成年男子如此殘忍地對一個孩子痛下殺手?
小學階段的教育,并非只有功課,教會孩子們如何與他人相處也是一項重要內容。這些年來,校園中發生的家長毆打學生事件屢屢發生。這些家長固然沖動,但老師、學校的無所作為,也難逃其咎。
即便“事出有因”,學生家長也無權以暴力的手段傷害小學生,更不能闖到教室行兇。一方面,此類“私力救濟”不合法,完全缺乏正當性、正義性。有問題可以向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尋求解決,再嚴重還可以訴諸法律。個體持刀傷人,只能被認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
另一方面,一個成年男子,不去想辦法解決問題,卻持刀去砍殺一個幼童,非但不對等,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簡直就是懦夫的行徑。難道這個世界上,只有你家的孩子是孩子?你這樣做看似“快意恩仇”了,可接下來怎么辦?
無論如何,校園傷童、殺童行為都是不可原諒的罪惡,什么樣的借口都不能洗白殺人惡行。一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來自于公民對道德的遵從、對法律的敬畏,也來自于對不遵從、無敬畏的懲治。這應該成為一種底線思維、普遍認知。
長安劍:
法治社會,絕不允許以愛之名施暴!
任誰都會忍不住追問:一位“怒發沖冠”的父親,竟不惜拉著別人的孩子“玉石俱焚”。究竟是多大的仇恨,能激發一個父親將呵護之情、憤懣之意,變為砍向10歲男孩的斃命屠刀?
網傳細節的真實與否,有待警方確認,但不妨礙我們得出結論:這樣“替女報仇”的家長,法律絕不能容忍!
我們旗幟鮮明地反對校園霸凌,也絕不認為一些明顯是校園暴力的行為,“只是孩子間的打鬧”。即使磕磕碰碰在所難免,也要有個“度”。越過一步,就是觸犯了法律的雷區。那么,“好商量”、“和稀泥”都不能成為“熊孩子”的擋箭牌,該承擔的責任,即使“他還是個孩子”也不能開脫,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就堅決不能姑息!
但是,我們也旗幟鮮明地反對“私力復仇”。
大人與孩子之間,本就是一道強弱分明的不等式。盡管在一方眼中,10歲的劉某宸不是“熊孩子”,但在女孩家長眼中,很可能不是如此。只是,不管劉某宸有沒有問題、有什么問題,10歲的孩子絕不該被剝奪生命,更何況是被一個年富力強的成年人持刀殺害!
愛娃心切的心情,每一個人都理解,但從愛出發不能駛向恨的深淵,對自家孩子的保護欲,不能成為對他人施加暴力的理由。
跳過溝通、跳過法律、跳過人倫,直接動刀的方式,將會造成何等“雙輸”、何等慘劇。
如果,男孩真的存在校園霸凌行為,法律會經過調查、起訴、審判,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
只是,無論有什么理由、之前有什么傷害,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者和違法者?!白o女心切”不是可以任意剝奪他人生命的理由!你的孩子是心頭肉,別人的孩子難道不是嗎?
有一句話說:中國人的家國情懷特別重。對國,底線是統一;對家,底線是孩子。
面對我們不惜用一切去保護和教育的孩子,我們都希望他們知底線、辨是非。但有時恰恰忘了,我們自己的一舉一動、所思所選和所行,可能就是一顆顆稚嫩的心,對于“如何辨別是非曲直”,以及“社會是否公平正義”的最初體驗。
這些體驗,終會匯聚在一起,凝結成中國未來一代人是非觀、法律觀、正義觀的輪廓。
因此,面對如此殘忍的“復仇”,全社會都應該共同扼守這條“紅線”——法治社會,絕不能容忍以愛之名,放任魔鬼把刀捅向孩子!現在是,未來也是!
中國青年報:
比“狠”的社會心態更值得警惕
因為孩子和同學之間的糾紛,家長就拿著刀沖進教室將孩子的同學殺害,如此極端舉動,讓人震驚,更讓人憤慨。目前案件正在偵辦、調查之中,事件的具體起因等內情,還有待警方公布。比如,涉事家長的孩子是否長期受欺負,兩個孩子之間的糾紛是否存在霸凌,以及老師和另一方家長是否存在疏忽,等等。在調查結果公布前,各方都應該克制想當然的“腦補”和“有罪推定”的沖動。
一如同類事件,針對此事輿論場也出現了一些應當警惕的聲音。比如,有部分網友表示,涉事家長的行為“情有可原”,而諸如“你管教不了你的孩子,總有人替你收拾”這類“金句”,更是引發不少網友共鳴。這些言論看似“很有道理”,可置于如此極端化行為中卻不合時宜,甚至是荒謬的,因為它試圖為暴力行為構建一種危險的“合理性”。
事情無論發展到哪一步,家長向孩子的10歲同學舉起利刃,都沒有任何正當性可言,都為法律和社會人倫所不容。如果說對于校園霸凌現象不管不問是一種極端,這種“以暴制暴”奪人性命的極端做法,更值得警惕。
在這一案例中,我們還可以追查一些具體的責任漏洞。比如媒體總結的:如果孩子雙方確實存在矛盾,班主任為何未能及時化解?涉事家長拿刀沖進教室,校園安保為何未能阻擋?從一年內發生不止一起家長殺害孩子同學的事件,到近年出現多起針對孩子的暴力泄憤事件,這類暴力行為突顯的某種社會心態的極端化傾向,更不容忽視。
某種社會心態的形成,有著復雜的社會因素。在宏觀角度,避免社會的“狠化”以及社會心態的極端化,有很多大方向。其中一個重要的維度,就是讓人與人之間、人與機構之間保持溝通與對話,并讓人堅信可以通過“講道理”來緩解矛盾沖突。
就如家校關系而言,近期就有媒體報道,甘肅省平涼市靜寧縣第一幼兒園有家長反映,其對兒童演出服樣圖上的英文單詞提出質疑后,被老師要求換班并被移出班級群聊。家長提出意見就被踢出群,這顯然不是一種對話的姿態。如果這樣的例子多了,一個人動輒遭遇“一言不合就……”式對待,可能產生“傳染效應”,暴力舉動也就可能變得更多。
當然,家長殺害孩子同學的案件,無論如何都只是極端個案。各方面需要反思,但不必渲染緊張情緒,導致對學生之間正常關系的過度提防。目前有個別聲音呼吁:“家長自己一定教育孩子,不要和同學(尤其是女同學)玩耍(有可能起糾紛),不要和同學多說話(有可能吵架)……”這種應對方式,顯然難言理性。
孩子之間的糾紛,最終引發家長殺害孩子同學的“黑天鵝”事件,并引發一些人的共情,這是教育問題,也未嘗不是社會問題。一個平和、包容、理性的社會,不會為動輒訴諸暴力乃至“一了百了”的社會心態提供溫床。
靜待真相!
莫要以愛之名行暴力之事!
來源:東方網綜合@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長安觀察、澎湃新聞、長安劍、中國青年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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