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的“四川樂山男教師被舉報猥褻女學生后墜樓死亡”一案有了最新進展。記者從墜亡教師單某某(化姓)的女兒曉云(化名)處獲悉,15日上午樂山市五通橋區(qū)人民法院將對涉嫌玩忽職守罪的兩名警務人員開庭...
11月11日,潮新聞曾于2022年6月7日報道的“四川樂山男教師被舉報猥褻女學生后墜樓死亡”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潮新聞記者從墜亡教師單某某(化姓)的女兒曉云(化名)處獲悉,11月15日上午9時,樂山市五通橋區(qū)人民法院將對涉嫌玩忽職守罪的兩名警務人員開庭審理。
據此前報道,2022年3月31日,四川樂山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語文教師兼班主任單某某猥褻。隨后,當?shù)鼐浇槿胝{查取證,但單某某在被帶至學校辨認現(xiàn)場時突然墜樓身亡。由于嫌疑人單某某死亡,當?shù)鼐綄Υ税附K止調查,并撤銷了其涉嫌強制猥褻一案。而當時押解單某某辨認現(xiàn)場的兩名民輔警,則在9月26日,被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向法院移送審查起訴。
家屬曾收到出庭通知書,該案將于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qū)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但因故取消,直到本次開庭。
今天,曉云告訴潮新聞記者:“接到電話那一刻我是有一些緊張的。”她表示,法官的話讓她有些震驚,“經過合議庭評議,在這個案件中,我爸爸不屬于案件的被害人。”等待了將近2年的開庭,卻只能旁聽,曉云表示無法接受:“這意味著我們的律師無法在法庭上發(fā)言。”
“這次是口頭通知,上次還有紙質通知書。”兩次通知內容的不同,也讓曉云感到非常不解:“為何上次開庭通知時還是被害人代理律師,這次我父親連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
2022年出庭通知書 圖源:受訪者
該法官告訴曉云,因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到他個人,但目前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兩名涉事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則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對于曉云提出的質疑,記者致電五通橋區(qū)人民法院辦公室。接電工作人員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體采訪,宣判后如果有宣傳報道需要,法院會發(fā)布新聞通稿,回應社會關切,并稱“你問的問題屬于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你。”
對于法院的做法,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并不合理:兩名犯罪嫌疑人是以玩忽職守罪定罪起訴的,作為一個公訴罪名,法院不應當拒絕被害人委托律師。他認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那么死者的家屬等與死者有密切關系的人,可以代替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相應的訴訟權利。
浙江倫和律師王逸蕓亦表示,對于五通橋法院的說法,雖然主體上講得通,但是事實上就是因為玩忽職守導致了有人受害,“還是要體諒受害者家屬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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