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2023年度“3·15”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記者從重慶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微信公眾號“重慶發布”獲悉,3月14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2023年度“3·15”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通報了一起教培機構“跑路”的維權案例,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重慶市消委會)支持105名未成年人消費者集體訴訟維權。
2023年5月22日,重慶藝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暫停營業,且因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重慶市消委會陸續接到投訴,105名未成年人消費者在接受藝如公司提供的形體禮儀、播音主持、舞蹈等培訓過程中,遭遇該教培機構“跑路”且拒絕退還剩余課時費,涉案金額高達211.65萬元。
在接到投訴后,重慶市消委會立即開展了調查、研究工作,協助鎖定關鍵證據,決定以“示范判例+集體調解”的方式化解這起預付式消費群體性糾紛案件,支持消費者將藝如公司訴至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沙坪壩區法院),經商議后決定選擇由消費者張某某率先提交起訴狀。
經法院調查,2022年1月16日,張某某與藝如公司簽訂了《藝鑫藝術合同書》,約定藝如公司為張某某提供80課時形體禮儀培訓、160課時播音主持培訓、80課時舞蹈培訓,培訓費38800元。截至2023年5月22日藝如公司暫停營業,張某某剩余170課時,剩余培訓費20612元未授課使用。
在沙坪壩區法院的主持和重慶市消委會的支持下,原告、被告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簽訂的《藝鑫藝術合同書》解除;藝如公司分期向張某某退還培訓費20612元。目前,藝如公司已按照調解協議如期向張某某退還了第一期、第二期費用。
重慶市消委會表示,下一步將依據上述調解協議,敦促藝如公司積極與其余準備起訴的104名消費者協商,將剩余的課時費退還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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