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方法為,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主出入口中心點,至學校、幼兒園正常通行的任意出入口中心點之間,按照交通行走規則進行測量。
今后,天津市新設立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與學校、幼兒園的距離不得少于200米。近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新設立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與學校、幼兒園距離及測量方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作出上述規定。
為切實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保障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合法權益,天津市文旅局發布此次通知。其中,測量方法為,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主出入口中心點,至學校、幼兒園正常通行的任意出入口中心點之間,按照交通行走規則進行測量。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主出入口,是指場所在經營中用于娛樂、上網消費者主要進出的門口;場所位于建筑物內且與建筑物共用進出通道的,以建筑物一層距離場所最近的出入口為準進行測量。
“通知”所稱的學校,是指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通知”所稱幼兒園,是指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學前教育資質的幼兒園。
天津市文旅局表示,各區行政審批部門可根據籌建人申請,提供行政指導服務,統一使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辦理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事項,壓縮審批時限,提升審批效能,優化審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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