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是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的最高獎。
9月6日,記者從教育部獲悉,今年將開展4年一次的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今年獎項設置和名額有較大變動,獎勵名額增幅高達47%。
記者了解到,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是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的最高獎,按照《教學成果獎勵條例》設立,每四年評審一次,特等獎需由國務院審批。該獎項前幾次只是在高校里評審,2014年首次覆蓋了各級各類教育。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介紹,為肯定和激勵廣大教師在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今年教學成果獎的獎項設置和名額有較大變化。
首先,在表彰獎勵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增加了獎勵名額,從4年前的1356項擴大到今年的2000項,增幅非常大,達到47%。
其次,優化了獎項設置。在高等教育領域,單列研究生教學成果獎,回應了全社會對研究生教育在培養創新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要關切。
此外,傾斜支持一線教師,不同學段對一線教師申報的占比有了明確的規定,以增加一線教師的獲得感,激勵廣大教師產生更多更高水平的教育教學改革實踐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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