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省份存在緩撥、欠撥、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現象。
6月21日,在教育部召開的發布會上,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隨著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目標的全面實現,我國義務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轉到“優質均衡”上來。據悉,我國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已于2019年正式啟動,共涉及5項流程31項評估指標。
還有一些深層次問題亟待破解
田祖蔭稱,通過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2021年國家監測復查結果顯示,全國近3000個縣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水平總體上達到了國家標準要求,基本辦學條件的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均大幅縮小。但同時,還有一些深層次問題亟待破解。
一是經費保障難度較大。田祖蔭稱,受國際國內環境影響,各地財政收支矛盾較大,普遍面臨經濟下行壓力,一些省份未能落實教育經費“兩個只增不減”,存在緩撥、欠撥、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現象。
二是辦學條件仍有缺口。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總體達標,但未實現校校達標、項項達標,尚有一些學校在教學及輔助用房、體育運動場館等方面有缺口。受城鎮化等因素影響,一些地方農村學校生源大幅減少、城鎮學校隨遷子女不斷增加,面臨“鄉村空、城鎮擠”的突出矛盾。
三是教師隊伍有待加強。各省份均不同程度面臨教師結構性缺員,存在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科學等學科專任教師配備不足。一些地方農村教師住宿、工作、生活條件較差,非在編教師待遇普遍較低。教師交流輪崗配套政策不完善,未實現常態化。
四是育人環境需要改善。各地落實“雙減”進展不平衡,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需進一步解決。一些地方校園安全責任未壓實,涉校涉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還沒有很好地銜接,教育觀念轉變難,仍存在盲目追求分數、追求升學率的現象。
優質均衡督導評估共5項流程31項指標
據悉,為推動地方各級政府責任落實,國家建立了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制度,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2019年正式啟動了督導評估認定工作,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寧波市江北區已率先通過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國家督導評估認定。
田祖蔭介紹稱,與基本均衡相比,優質均衡更加注重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核心是實現“四個更”。一是全面發展的理念更鮮明,二是標準化建設程度更高,三是教師隊伍更強,四是人民群眾更滿意。
據悉,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基本程序包括縣級自評、市級復核、省級評估、國家認定四環節。其中,國家認定包括資格審核、社會認可度調查、指標審核、實地核查、結果認定5個流程,依次進行。評估內容涉及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個方面,共31項指標。
田祖蔭表示,接下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按照規劃,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穩步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同時,對各地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情況進行監測復查,確保均衡發展水平不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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