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起,提高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省定標準,小學由現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現行的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
小學由現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現行的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浙江省教育廳今天(1月24)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省定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
據浙江省教育廳介紹,近幾年,國家先后出臺了加強勞動教育、加強學校德育美育、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等一系列政策舉措,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更好促進和支持浙江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對標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特別是打造“浙里優學”金名片的總體要求,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決定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省定標準。
具體為,從2022年起,提高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省定標準,小學由現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現行的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
《通知》稱,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本次提標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與市、縣(市、區)財政共擔。省級財政按“兩類六檔”比例以轉移支付形式落實省級分擔責任,各地要切實履行縣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落實資金,確保當地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不低于省定標準。
《通知》表示,浙江省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支出范圍為財政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302商品和服務支出”相關科目,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支出。因購置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資料等發生的支出,不在公用經費支出范圍內,所需經費在年度預算中另行安排,并列報“310其他資本性支出”相關科目。今后,國家和省對相關支出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據浙江省教育廳消息,近年來,浙江省多次提高義務教育生均經費標準。其中,小學從2007年的每生每年230元,到2022年增至800元;初中從2007年的每生每年330元,到2022年增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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