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中小學(含普通高中)探索開展寒暑假托管服務工作,青海省教育廳于1月19日下發通知,探索解決中小學生寒暑假“看護難”新途徑,減輕家長負擔。
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優先保障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殘疾兒童等亟需服務群體;嚴禁學校以托管服務收費名義向學生亂收費……1月21日,青海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眾號“青海教育”發布消息稱,為鼓勵中小學(含普通高中)探索開展寒暑假托管服務工作,青海省教育廳于1月19日下發通知,探索解決中小學生寒暑假“看護難”新途徑,減輕家長負擔。
據悉,青海省寒暑假托管服務以看護為主,試點學校通過向學生開放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在做好看護的同時,提供作業輔導、集體游戲活動、文體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務。同時,各地統籌轄區內的社區、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體育館、圖書館、少年宮,以及紅色教育基地、學生校外實踐基地等公益服務機構,積極參與托管服務。
針對托管服務的費用方面,該省明確,托管服務按照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收取服務費,參照課后服務收費進行管理。收費主要用于參與托管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補助、學校運維。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嚴禁學校以托管服務收費名義向學生亂收費。
在托管服務隊伍方面,青海省鼓勵各地在職教職工積極參與托管服務,可招聘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校外專業人員參與托管服務工作,滿足托管期間學生看護、作業輔導、組織管理、后勤保障等需求。學校在教師志愿參與前提下,統籌安排教師志愿參與托管服務,既要保障教師必要的休息時間,也要給教師教研、培訓留出時間,不得強制。
此外,青海省教育廳強調,尊重家長和學生的意愿,堅持家長自愿、學生自主參加的原則,嚴格按照“家長申請、班級初審、學校核準、統籌安排”的程序,確定托管服務對象,優先保障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殘疾兒童等亟需服務群體,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學校要通過家訪、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微信、短信等方式,將托管服務的內容、要求、時間安排等及時宣傳告知家長。
青海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校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托管服務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托管服務管理辦法,嚴格托管服務內容、方式、人員等管理。嚴禁學校利用托管服務時間組織學生講新課,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借素質拓展、思維訓練等名義,入校開展學科類培訓。加強托管服務期間疫情防控、校園衛生、學生安全管理,嚴格實行門衛登記、家長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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