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教育部發布通知,決定繼續在高等學校師范生中開展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
1月21日,教育部發布通知,決定繼續在高等學校師范生中開展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
擴大免試認定改革范圍
通知明確,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基礎上,根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審核結果,劃定本次免試認定改革的范圍。
具體為,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具體名單另行印發)。
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建立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師范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屆及以后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通知指出,對于2018年及以后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相關政策另行印發。
高校應建立相應考核制度
通知明確,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建立健全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養過程性考核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
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師范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
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師、高級中學學科教師、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師、中職專業課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對以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在培養過程性考核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中要著重考查“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隨意擴大免試認定范圍的高校將被取消資格
根據通知,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由校長簽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不變。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表示,符合免試認定改革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也可自愿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對于已經參加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并且所有筆試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績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如其參加的筆試學段和科目與所學專業培養目標一致,視為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合格。
通知強調,對有關高等學校隨意擴大免試認定范圍,為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或不按規定頒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或在免試認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規取消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免試認定資格,核減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招生指標,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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