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基本要求中明確,進一步提高相關考生的專項測試成績和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鼓勵高校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
10月29日,教育部印發通知,部署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同時公布了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
教育部在基本要求中明確,進一步提高相關考生的專項測試成績和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鼓勵高校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鼓勵藝術學理論類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
教育部明確,高校藝術類專業選拔應重視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質和專業能力,鼓勵高校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商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對于已經按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鼓勵相關高校2022年繼續采取相同招生辦法。
同時教育部要求,省級招委應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在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此外,適度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等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參照執行。
鼓勵各省份增設音樂類、舞蹈類等專業省級統考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教育部指出,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進行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可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并須將考試工作方案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育部強調,藝術類專業點設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不得組織校考,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同時教育部鼓勵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積極創造條件增設音樂類、舞蹈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及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等專業省級統考。對于本地生源極少的專業(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除外),鼓勵采取聯合組織省級統考的方式,報相關省級招委同意后向社會和高校公布。
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立考點的,須經考點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且校外考點數量最多不得超過5個。
采取提交作品或線上考試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對考生設備條件、應考環境進行全面檢查,考中要采取“雙機位”、“防縮屏”、“防編輯”、“防對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為。高校要嚴格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證按專業發放,每個專業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退隊率超過20%的高校不再安排運動隊招生
同時,教育部還對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保送生招生提出要求。
對于部分高校試點建設的高水平藝術團(如合唱團、交響樂團、民樂團等)、舞蹈團(如民族舞團、芭蕾舞團、現代舞團等)、戲劇團(如話劇團、戲曲團、曲藝團等)(以下統稱藝術團),教育部提出,主要招收藝術團首席表演者或對幼功要求高的相關專業項目的藝術團成員,不得招收與藝術團無關的考生。已開設有藝術類專業的試點高校不再單獨招收相應專業項目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美術、書法、播音與主持專業不得納入藝術團招生范圍。
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方面,教育部明確,對于不具備相關師資、設備、場地等組隊條件、退隊率超過20%的高校,和非奧運會或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項目、未設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生源嚴重不足且連續兩年錄取數為零的相關項目,不再安排運動隊招生。本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已涉及的運動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運動隊招生。運動隊招生規模控制在試點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并須在教育部核準公布的運動項目范圍內招生。據悉,運動隊的招生對象不限年齡。
此外,根據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規定,2022年,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等人員仍具備高校保送資格。教育部指出,高校均可以從上述人員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關規定只能保送至公安類院校。
教育部要求,2024年起,除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外交學院可繼續招收一定數量的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安排在英語語種相關專業,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均安排在除英語以外的小語種相關專業,鼓勵高校培養“小語種+”復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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