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
9月14日晚,河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壓減考試次數,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
根據《通知》,河南省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河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地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初中畢業年級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可在下學期正常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后,在總復習階段組織1-2次模擬考試,堅決禁止搶趕教學進度、提前結課備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仍按國家和省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不得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
對于考試結果,《通知》明確,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
《通知》還要求加強學業質量監測。按照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部署和《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有關要求,各地要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基礎上,完善本地義務教育學業質量監測工作,并參照國家監測辦法,采取分學科抽樣方式進行,防止用統一試卷統考統測,避免給學生造成過多壓力和負擔;地方學業質量監測要加強統籌,防止重復進行,可在小學高年級段或初中起始年級組織一次,作為評價小學階段教育質量重要依據,同時作為開展初中階段教育質量增值性、發展性評價的重要基礎。
今年8月30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等要求。大幅壓減考試次數的要求先在中央和各省(區、市)確定的“雙減”試點地區開展,積極進行探索試驗,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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