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再次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勿信不實傳言,明辨詐騙伎倆,謹防掉入“招生陷阱”。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7月8日,教育部再次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只有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高校錄取分數要求的,才會被高校錄取,切勿存僥幸心理、勿信不實傳言,明辨詐騙伎倆,避免上當受騙。
教育部稱,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等待錄取信息的緊張急切心理,設置“招生陷阱”誘騙考生和家長。教育部列舉了兩種常見的詐騙形式和典型案例。
一種詐騙形式是,謊稱“花錢可買大學名額”。高考錄取期間,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長盼子成龍、盼女成鳳的心態,通過偽造文件、私刻印章、設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員、校領導親戚等,謊稱手中掌握高校“內部指標”“機動計劃”“定向招生計劃”“低分高錄”“補錄”等實施詐騙。
教育部“三十個不得”禁令中明確要求不得擅自擴大高校招生規模或調整高校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模進行招生或違反計劃管理要求調整計劃,省級招辦不得違反投檔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標準向有關高校投放考生檔案,不得違反規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標準錄取考生、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高考錄取過程中不存在所謂的“內部指標”。考生及家長要高度警惕此類“花錢能買大學名額”的詐騙信息,從正規渠道了解、確認考試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輕信蠱惑,以致上當受騙。
另一種詐騙形式是故意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教育部稱,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學歷與非學歷教育之間的差別,以自考助學班、網絡教育班、合作辦學等入學通知書蒙騙考生及家長。部分辦學機構打著學歷教育的幌子,實際招收非學歷教育學員。
教育部強調,不同的招生類別,其入學條件并不一樣。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須通過高考招錄。上述所謂的“錄取通知書”不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入學”后也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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