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廣東省招生辦印發《關于落實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锻ㄖ诽岢?,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要對復查中發現不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要按照程序和規定,一律取消其...
5月8日,廣東省招生辦印發《關于落實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要對復查中發現不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要按照程序和規定,一律取消其在本地或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凡出現瞞報、錯報、漏報,或者治理“高考移民”工作不力者,將予以嚴肅追責和問責。有關復查及處理情況請各市招生辦公室務必于2019年5月15日前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
核查跨市借考是否符合規定
此前,廣東省教育廳下發了文件對“高考移民”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通知》指出,切實提高站位,高度重視治理“高考移民”工作。各地要加大對本地區“高考移民”行為的綜合整治力度。各地市考試招生機構要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聯系,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和壓實高考報名資格復查工作責任,認真組織轄區內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和報名點(中學)依法依規做好高中階段外省戶籍、學籍遷入廣東省考生的報名資格復查工作。
《通知》明確,嚴格執行政策,認真深入開展報名資格復查工作。各地要會同公安機關重點對高中階段將戶籍、學籍從外省遷入我省或戶籍為外省的高考報名考生的資格復查,認真審核考生報名資料,核查戶籍遷入是否合規、學籍和學習是否存在“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況,核查報名手續是否規范,跨市借考、往屆生報名是否符合規定,等等。各地級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要組織好本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各報名點(中學)嚴格按上述高考報名政策開展全面的報名資格復查。
瞞報、錯報、漏報,將嚴肅追責和問責
《通知》明確,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要根據公安、教育行政部門對戶籍、學籍核查認定的事實以及報名、借考是否規范等,對復查中發現不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要按照程序和規定,一律取消其在本地或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凡出現瞞報、錯報、漏報,或者治理“高考移民”工作不力者,將予以嚴肅追責和問責。有關復查及處理情況請各市招生辦公室務必于2019年5月15日前上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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