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規定,現將中共如皋市委黨校面向2024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規定,現將中共如皋市委黨校面向2024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中共如皋市委黨校面向2024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
4.2024屆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如皋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1.報名、照片上傳:4月28日09:00~4月3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4月28日09:00~5月1日16:00。
3.陳述申辯:4月28日~5月1日期間09:00~17: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4月28日09:00~5月1日17:30。
5.繳費確認:4月28日09:00~5月2日12:00。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時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予以退回,由應聘人員補充完善后重新提交。應聘人員也可以在資格初審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資格初審通過的,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資料,在資格復審時核對。
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比例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布。
2.資格復審。報名成功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名成功人員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1.考試方式: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工作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面試采用“教學試講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形式,總分100分,設60分為合格線。
(1)教學試講評價。滿分為100分。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素養、學術修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等。
(2)綜合素質評價。滿分為100分。根據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背景、專業素養、所獲榮譽、擔任職務進行綜合評定。被考核人員需當場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表的論文以及獲得的與學術相關的獎勵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招聘單位審核確認。
2.成績計算:總成績=教學試講成績×60%+綜合素質得分×40%,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計算。
3.公布方式:總成績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在考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教學試講成績高者在前。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2024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考務咨詢:0513-87650716;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658033(如皋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中共如皋市委黨校
2024年4月19日
中共如皋市委黨校面向2024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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