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優化基層醫療機構人才隊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
為充實、優化基層醫療機構人才隊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發布。具體招聘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9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的注明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2026年1月10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5.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6年1月10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6.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2.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另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畢業院校出具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的書面證明,視為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6:00。
2.資格初審
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單位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10日12:00(工作日)。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7月3日至7月9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7月10日9:00-12:00、14:00-15:00。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7月3日至7月9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7月10日9:00-12:00、14:00-17:0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中相應崗位的“聯系電話”。
6.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南京人事考試網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確認(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繳費確認時間: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10日18:00。
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急需用人、又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于2025年7月11日9∶00-12∶00,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若補報不成功,應聘人員的報名費將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于筆試前3日內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83151200。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或與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專業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2)上傳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僅限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時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內容、時間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的護理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護理技能操作方式考試,其他招聘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考試,筆試、面試、護理技能操作成績均為百分制,具體考試方式和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筆試科目詳見《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1.筆試
本次招聘筆試由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考試。未按準考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應聘人員可通過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在南京人事考試網查詢個人成績。
2.資格復審
筆試合格線為卷面成績的60%。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招聘主管部門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門通知應聘人員或通過網站公布(詳見《崗位信息表》“信息發布網址”欄,下同)。考生須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以便招聘主管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崗位報考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若復審時考生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衛生行業資格準入的,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考生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3.面試及護理技能操作
面試及護理技能操作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備案后的面試及護理技能操作方案組織實施,面試及護理技能操作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50分。護理技能操作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各項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護理崗位的,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護理技能操作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和護理技能操作成績都相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報考其他崗位的,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體檢考察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招聘主管部門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主管部門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在該崗位的各項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與監督
招聘咨詢
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025-58591653
招聘監督
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025-58591652
本公告由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6月27日
附件:附件:南京市鼓樓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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