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技師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技師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南京技師學院是一所以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為特色的職業院校、江蘇省重點技師學院,現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職工300多名。學院坐落于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學海路29號,是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示范學校、國家移動機器人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江蘇省世界技能大賽綜合集訓基地、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南京技師分院。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師學院網(www.njjsxy.com)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招聘條件等詳見《南京技師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取得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4日后出生);
6.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1月10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7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請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提交《南京技師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及相關佐證材料發送至南京技師學院組織人事處郵箱:njjsxy2009@163.com。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0日16:00。
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選擇《崗位信息表》中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一致,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
南京技師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通過郵件或電話回復。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個人報名郵箱并注意接聽電話。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2:00。
南京技師學院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2日17:00。
3.核減(取消)計劃
本次招聘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須于2023年7月15日9:00—16:00到南京技師學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學海路29號綜合教學樓7026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證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國(境)內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以及報考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2021、2022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通過資格復審者,現場發放筆試準考證。
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三)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為百分制,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總成績。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各專業相關知識,不指定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
(1)筆試日期和地點:筆試日期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筆試在南京技師學院(詳見準考證)進行。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有關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京技師學院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南京技師學院網發布。
2.面試
面試由南京技師學院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按照批準后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教學試講(無生上課)或技能操作,具體形式詳見《崗位信息表》。
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招聘單位告知的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并領取面試準考證。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四)體檢、考察
1.體檢:面試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者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南京技師學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師學院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技師學院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擬聘人員應在南京技師學院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五、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六、咨詢監督
招聘單位電話:
025-85796612、85796602南京技師學院
監督電話:
025-85796548南京技師學院
025-68788213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本公告由南京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南京技師學院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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