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下半年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三)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資格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八)本次招聘對象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九)相關說明
1、工作經歷按社保實際繳納月數累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
2、學歷(學位)是指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學位),獲得國(境)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須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人員和曾在國家法定考試中因違紀而受過處理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1年9月25日9:00-2021年10月8日16:00
2、報名網址: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資格審查時間:
2021年9月26日9:00-2021年10月9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1年10月9日-10月11日的9:00-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1年10月9日-10月11日的9:00-17:00
4、繳費確認時間:
2021年10月9日9:00-2021年10月11日24:00
(二)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咨詢電話”欄內獲取。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并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廣瑞路2號,人力資源市場3號樓0211室,電話051082413316)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各招聘單位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學歷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招聘人數或者取消招聘崗位。對少數特殊行業、特殊專業或層次要求較高,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10月14-15日內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0-82823315。
四、招聘辦法
(一)考試方式
1、學歷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崗位,考試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進行。由專家組通過面談、查審資料等方式,對報考人員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報考人員。
2、其余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委托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筆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①筆試時間: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提前10日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②筆試內容:綜合知識、能力測試、知識產權等相關專業知識。
③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50分,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查詢。
(2)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各招聘單位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出通知。若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和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
(3)面試
面試委托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①根據資格復審結果,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②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1、參加筆試面試人員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
2、參加直接考核人員的成績,按從高到低排序,在無錫人事考核專欄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由招聘單位負責,主管部門協調統一體檢時間和地點。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考察: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意見,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核準。錄取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對擬錄取者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錄取和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一個月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和聘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公示擬錄用或錄用后放棄的(含超過規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將被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3年。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其中,無錫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招錄的“預審服務”和“專利檢索分析”崗位人員,需在試用期內參加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的專利預審員上崗培訓和考核,如未通過考核,將作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處理。
聘用人員應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
八、誠信管理
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招聘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中招聘單位聯系電話。
考務技術咨詢:0510-82823315
主管部門電話:0510-81009078
十、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22451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510-85050531
無錫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0510-81824580
本公告由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2021年下半年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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