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蘇省學校社工站建設進入起步階段,主要模式包括政社合作和學校自主兩種。但在建設主體的認知度和接受度方面存在不足,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應將學校社工站建設主體定位為學校社工站建設主體,重視學...
“江”海踏浪起,奮楫展“新”章。1月18日,江蘇省正式進入“兩會時間”,現場,江蘇省政協委員,民進南京農業大學支部主委、人文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姚兆余帶來關于推進全省學校社工站建設的建議。
學校社會工作是社會工作者運用社會工作理論、方法和技術,對學生特別是處于困境中的學生提供專業服務,預防和解決學生學習與生活出現問題,幫助學生健康成長的專業性工作,可有效彌補學校心理輔導的不足,助力構建“校家政社”協同育人機制。2021年12月,江蘇省民政廳與相關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江蘇省“十四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均明確提出“十四五”期間,在學校等公共服務場所建立健全社會工作服務制度,到2025年,省內公辦中小學要設立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或面向社會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在省委社會工作部和各級教育部門重視下,全省學校社工站建設進入起步階段。調研中了解到,在蘇州和南京等地的高校和中小學校,已經開始試點建設學校社工站,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政社合作模式。如蘇州太倉市教育局積極探索學校社會工作協同育人機制,把學校社會工作納入學校管理運行機制,在全市中小學建立學校社工站,由社工機構向學校派專業社工提供專業服務,實現“一校一社工”的全覆蓋。另一種是學校自主模式。如南京財經大學充分利用校內社會工作專業優勢,成立學校社會工作站,由專業教師和學生入駐工作站,為學生學習和成長提供專業服務。總體上看,江蘇省學校社工站建設還面臨以下問題。
一、建設主體的認知度和接受度不足。學校社工站建設的目標是為學生、家長和教師開展專業服務,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應是學校社工站建設主體。但部分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對學校社會工作認識模糊,常常依賴已經制度化的、體系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輔導、學校安全保衛來解決學生存在的問題,甚至將社會工作和心理輔導混為一談,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校社會工作的發展。
二、學校社工站建設缺乏相關政策法規依據。2021年全省雖已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對學校社會工作提出了發展目標,但目前為止,還沒有制訂相關的政策和實施細則,對學校社工的角色、權利和義務,以及學校社工站的服務細則、服務標準等都沒有具體規定,從而制約了學校社工站的發展。
三、學校社工站建設缺乏資源支持。學校社工站的核心要素是人、空間和經費。目前江蘇省高校培養了大批專業社會工作人才,能夠為學校社工站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但是,學校社工站的建設和運行,還需要必要的資金、設備和場地。調研中了解到,資源有限和空間不足,是制約學校社工站建設的重要因素。
四、學校社工角色定位模糊,職責邊界不清晰。無論是入校社工,還是駐校社工,其主要工作是針對學生、家長和教師開展專業服務。但受學校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社工的職責邊界不清晰,經常承擔大量的行政事務,無暇全力以赴開展專業服務,影響了服務進度和服務效果。
建設學校社工站,是教育綜合改革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全社會的共同支持。為此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認知度。一是黨委社會工作部門加大宣傳,使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和社會公眾了解學校社會工作的作用,了解社會工作在校家社協同育人機制中的作用;二是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對南京、太倉、昆山等地建設學校社工站的成功案例進行宣傳報道,為其他學校建設學校社工站提供參考借鑒。
二、完善運行機制和工作體系。建議結合校家社協同育人“教聯體”的工作要求,建立政府統籌、部門協作、學校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協同育人工作機制,具體來說,省政府成立校家社協同育人工作領導小組,以教育部門為主導,民政、財政、人社等部門和團委、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為成員單位,以學校社工為連接紐帶,共同助力學校社工站建設與發展。
三、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分別制訂了《學校社會工作服務跨專業合作指引》《臺灣社會工作教師法》,明確學校社會工作的職責任務。建議借鑒這些做法,盡快制定學校社會工作的政策法規,將學校社會工作納入到相關教育法律法規中,引導學校社會工作和學校教育體系的和諧發展;同時,明確學校社會工作的角色和責任、服務內容、資金使用、評估標準和監督機制等,為學校社工站的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創新工作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針對學校社工站建設存在的人員、資金和辦公場地等問題,建議如下:一是學校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向專業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購買服務,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聯合建立學校社工站,為社工站提供辦公場地和基本設施。二是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以“入校社工”或“駐校社工”的方式,派遣機構專業人員進入學校,開展專業服務。三是學校、民政部門、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三方合作,向財政部門申報購買服務項目,從而解決學校社工站的運行經費。
五、加強監督管理,完善評估機制。一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將學校工作站建設納入學校年度考核內容,督促學校盡快建立社工站。二是建立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加強對學校社工站服務的指導、管理和評估,促進學校社工站的良性發展。
來源:鳳凰網江蘇
編輯:王筱
審核:崔婕 王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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