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社政函〔2022〕49號)要求,近期,省教育廳將對2023年立項的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進行結項驗收...
蘇教辦社政函〔2024〕1號
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社政函〔2022〕49號)要求,近期,省教育廳將對2023年立項的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進行結項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項驗收范圍
省教育廳批準設立的20項專題研究項目(附件1)。
二、成果要求
專題研究項目結項成果形式為高水平系列論文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報告。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新華日報》等重要報刊理論版刊發的文章可作為研究成果。以研究報告為成果結項的,需提交不低于2萬字的研究報告1篇,其核心觀點或重要對策建議具有重要決策咨詢效果,原則上應獲得市、廳級及以上單位采納或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所有成果均需正確標注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和項目批準號。
三、工作要求
1. 項目負責人如實、準確填寫《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結項報告書》(附件2,以下簡稱《結項報告書》)和《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附件3,以下簡稱《結項信息匯總表》),同時將相關研究成果原件和復印件一并交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審核的成果復印件應加蓋部門公章予以確認。
論文類成果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報告類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查重報告、成果被采納/批示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著作類成果需提供原件(未出版的書稿報送裝訂好的打印稿、出版合同、查重報告)。
2. 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門應嚴格把關,對未完成《項目任務書》既定研究任務的項目,一律不得報送。
3. 報送材料包括:《結項報告書》《項目申報書》《結項信息匯總表》和經蓋章確認的研究成果復印件1份,其中《結項報告書》《項目申報書》以及相關研究成果材料復印件按序裝訂成冊。以上材料紙質版請2024年3月8日前報省教育廳社政處,電子版同步發送至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過琳,025-83335363;陳靖遠,025-83335678;郵箱:jytszc5363@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廳社政處1513-1室;郵編:210024。
3.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究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XLS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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