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和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決策部署,4月2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5月24日,省...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和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決策部署,4月2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5月24日,省教育廳“貫徹黨的二十大·教育在行動之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新聞發布會在寧舉行,省教育廳副廳長曹玉梅作綜合發布。
曹玉梅介紹,此次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推動我省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半p減”工作開展以來,國家和我省密集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政策、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為全面系統貫徹國家和省關于進一步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和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決策部署,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并印發了本《實施意見》。二是鞏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果的政策保障。近年來,江蘇全力以赴推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鞏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防范違規學科類培訓反彈、引導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明晰部門職責、強化工作責任、推進共同治理?!秾嵤┮庖姟窂氖≌畬用?,明確了相關工作要求,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策保障。三是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的現實需要。《實施意見》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準入資質、從業人員、培訓安全、培訓時間、培訓材料、招生宣傳、收費管理、預收費資金等方面的監管要求,有利于各級政府部門全面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工作,更好地維護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
曹玉梅介紹,此次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從依法審批登記、完善分級管理、實行“一點一證”、注重師資管理、落實安全標準等方面,明確校外培訓機構準入管理的有關要求。《實施意見》從把好培訓材料審核關、規范招生宣傳行為、嚴格控制培訓時長、規范收費管理、嚴禁違規開展培訓等方面,規范了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管理制度?!秾嵤┮庖姟窂耐菩心隀z年報制度、實施預收費資金監管、建立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機制、完善黑白名單制度等方面,明確要求各地健全校外培訓機構長效監管和行政執法機制?!秾嵤┮庖姟访鞔_了25個相關部門在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方面的具體職責分工,要求各地加強統籌協調和基層管理,強化督導考評,共同推進我省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發展。
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就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中央駐蘇媒體及省市媒體記者參加了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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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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