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事故,近日,宿遷市教育局下發文件,多措并舉,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強化主體責任。文件明確各中小學及幼兒園應落實校車日常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每次出車都要進行車況檢查,每學期至少兩次對車輛安全狀況、技術性能進行全面自檢,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校車車輛服務提供者及相關部門和學校要實時監控校車運行狀況、運行軌跡和車內駕乘人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同時,還要求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承諾書,明確家長的安全監護責任,讓學生家長監督和教育孩子不乘坐有安全隱患的車輛,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強化隱患排查。通過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加大檢查抽查的力度,切實強化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的有效監管。文件要求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組成檢查組,每年至少開展兩次以上校車專項檢查活動,重點檢查車輛技術狀況、車輛隸屬關系、駕駛人資格、隨車照管人員配備情況、車輛載客數量、車輛停放區域、站點設置和運行線路、運行時間、管理臺帳、收車驗車制度、前期排查問題整改以及定人、定校(園)、定車管理措施等。
三是強化人員培訓。嚴格執行駕駛校車定人、定車制度,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提高駕駛員知法、守法的能力,切實落實校車駕駛人員責任。要求駕駛員要做好車輛日常車況安全檢查、緊急情況處置,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隨車照管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監督駕駛員駕駛行為,記錄接送車輛運行情況,保證行駛途中的學生安全。
四是強化應急演練。對廣大師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切實增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堅決拒絕乘坐超載、拼裝及無證無牌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校車安全防范預案,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及臺賬。要針對季節性特點積極開展事故逃生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不斷提高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和乘車學生的安全意識、自救自護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是強化責任追究。市教育局明確要求,今后凡是被市公安交警部門來函通報的學校、幼兒園,視情節輕重,對違章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整改;對由于工作失職,不履行職責,導致發生嚴重后果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校車超載、超速行駛、酒后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市教育局將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對違規的學校、幼兒園進行通報批評,嚴重的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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