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職業體驗教育的指導意見》(蘇教職〔2019〕6號)精神,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第三批省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職業體驗教育的指導意見》(蘇教職〔2019〕6號)精神,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第三批省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依據
《江蘇省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建設標準(試行)》(見附件1,以下簡稱建設標準)。
二、申報資格
申報主體為職業院校、單獨設立的區域職業體驗中心或中小學校外綜合實踐基地。申報單位須信用情況良好,消防安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經濟和刑事事故。
申報省級認定的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必須先通過設區市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認定,對照建設標準已完成建設任務并實際投入運營不少于三個月。
三、工作程序
在各設區市完成市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認定的基礎上,省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認定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自我測評。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對照建設標準要求自我測評。經自評認為達到建設標準的單位,可填寫《江蘇省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驗收申報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單位應提供《申報表》、申報佐證材料及申報材料電子稿。所有單位的申報材料均應先報送至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
(二)市級推薦。各設區市教育局審核、匯總本市的省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認定申請,對符合申報資格的,擇優排序推薦參加省級認定。
(三)省級認定。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達到標準的認定為省級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
四、材料報送
請各設區市教育局于10月21日前報送以下材料:
(1)本市開展職業體驗中心建設情況總結(2500字以內)及2個職業體驗中心典型工作案例(1000字以內,可附5張左右圖片);
(2)相關市級職業體驗中心認定文件;
(3)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一式一份;
(4)各申報單位《申報表》(見附件3)一式五份、佐證材料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紙質版均須加蓋設區市教育局公章;電子版同時發指定郵箱。
聯系人:胥科偉、王卿, 電話: 025-83335583。
電子郵箱:jsjytz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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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職業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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