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即將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有關事項進行通報,并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法規進行發布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林偉...
1月14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即將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有關事項進行通報,并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法規進行發布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林偉圍繞《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義回答了記者提問。
林偉指出,從去年1月成立起草小組,到今年1月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的制定周期正好歷時一年。從組織起草、審核修改,到審議、調研修改,再到審議通過,經歷了一個完整的立法流程,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教科文衛委、省司法廳和省教育廳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齊心協力,優質高效地完成了各階段各項工作,保證了條例的順利出臺。高效的立法速度,體現了我省全面貫徹黨中央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和堅定決心,體現了江蘇立法人敢打硬仗、善打勝仗的堅強工作作風。
林偉強調,教育督導制度是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自1977年恢復教育督導工作以來,我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教育督導的相關部署,結合省情實際積極探索,為全省率先實現“兩基”和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做出了突出貢獻,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督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確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導法律法規,加快相關規章制度建設,推動地方出臺配套法規政策。在此大背景下,江蘇的教育督導立法應勢而謀、因勢而動,省教育督導條例因此順勢而生。條例的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教育督導的最新決策部署和省委要求,通過一系列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總結固化了成熟經驗,有效解決了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條例的出臺,為更好地規范和保障全省教育督導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為我省教育現代化建設注入了強勁法治動力,必將推動我省教育督導工作和教育事業開啟新的局面,邁上新的臺階。
林偉參加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
并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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