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深化學前教育、醫學教育改革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國控專業設置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落實深化學前教育、醫學教育改革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國控專業設置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職學前教育專業轉設工作
1.自2020年起,全省中職學前教育專業不予備案,已在中職綜合管理系統中提交的2020年學前教育專業備案申請,將統一予以退回。2017-2019級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畢業時,統一按中職系統中注冊的專業頒發畢業證書,如學生留級、復學至后續年級無學前教育專業時,統一轉至幼兒保育專業學習,畢業時按“幼兒保育”專業頒發畢業證書。
2.原批準設置中職學前教育專業的學校,2020年起可將學前教育專業轉設為幼兒保育專業,學校需以幼兒保育專業在中職綜合管理系統中重新提交備案。
3.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新申請設置中職幼兒保育專業的審核、管理,要按照教育類專業的備案程序,充分征求各地教育局教師工作(師資)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區域人才需求實際和學校辦學條件,科學確定專業布點數,確保中職幼兒保育專業的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
二、逐步壓縮中職農村醫學專業招生規模
1.按照相關要求,“自2020年起,逐步停辦中職層次農村醫學、中醫專業,重點轉向在崗鄉村醫生能力和學歷的提升”。自2020年起,全省一律不再新增中職農村醫學專業點。
2.逐步壓縮現有的中職農村醫學專業點數量和招生規模,對確需舉辦的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向委培項目,由各設區市衛生健康部門與被委托學校商定培養規模等,經學校所在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后實施。2020年起,各設區市中職農村醫學專業招生規模要逐年調減,每年招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前一年的80%,定向委培項目逐年向五年制高職和高中后三年制高職相關專業過渡。
3.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職農村醫學專業的招生管理,超過招生計劃或未經備案違規招收的農村醫學專業學生,不得辦理學籍。要積極引導相關學校將現有中職農村醫學專業轉設為養老服務等健康服務型人才緊缺的專業,充分用好既有專業師資和教學資源。
三、相關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督導區域內職業學校在招生宣傳時規范使用專業名稱,專業未批準備案前不得宣傳,不得更改專業名稱或私自添加專業方向進行宣傳,轉設的幼兒保育專業不得以“學前教育”“師范類”等名義進行招生宣傳,不得以分段培養項目中的后段專業名稱對學生家長進行誤導。
2.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好中職學前教育、農村醫學專業設置現狀的分析,結合區域實際情況,確定相關專業轉設、壓縮的實施方案。涉及農村醫學專業部分的壓縮方案,須明確停辦時間和過渡期內逐年招生規模,并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共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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